对网上那些出于善意的批评,对互联网监督,不论是对党和政府工作提的还是对领导干部个人提的,不论是和风细雨的还是忠言逆耳的,我们不仅要欢迎,而且要认真研究和吸取。

《湘问》是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客户端“新湖南”的重点频道之一,由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voc.com.cn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主办,是媒体融合下的党媒移动问政、监督、咨询平台。《湘问》频道与湖南日报“社情民意”版、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在人员、后台、数据库、采编流程上互通互融,形成党报、党网、党端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

桂阳县交通管理不到位、大货车管理不严酿成重大事故

时间:2020-11-24

涉及单位:桂阳县交通运输、交警、城管局、应急、自来水等部门

地区: 湖南省,郴州市,桂阳县

11月15日晚上6点多,我的父亲母亲乘坐他们朋友的车经过桂阳县迎宾路与骏马大道交叉路口时,被一辆从骏马大道方向飞驰而来的渣土车从右侧面撞击!!在被渣土车推行几十米后,我父母乘坐的小车被压在渣土车车轮下,母亲当场被撞得重伤昏死过去!坐在副驾驶的父亲被压在渣土车车轮之下,在被救出后送到医院不久就因失血过多抢救无效去世了!!现在,事情发生到现在一个星期快过去了!父亲躺在停尸房,母亲重伤躺在医院,肇事方却没有给出任何说法!!甚至连人影都没见到一个!!相关部门也没有给出任何处理意见!从车祸的发生到现场抢救,中间发生的那么多违背常理、不可思议的事,让我非常非常想要弄明白,到底为什么会发生这起车祸??谁应该对事故的发生负责??事故发生在11月15日晚上6点40分左右,明明围观好心人当即报了警,但救援车辆却是在晚上8点左右才赶到现场!!!而从救援车辆所在的桂阳湘南国际物流园到事故现场,驾车明明只要不到10分钟的路程,当天居然用了1个多小时!!天哪!一个小时啊!救援车辆赶过来竟然比步行还要慢!!!而当天现场救援秩序也非常混乱!救援没有轻重缓急!我那受伤最重的父亲居然是最后一个救出!!!生命就在等待中消逝!尽管我的父亲在晚上9点多才被救出,被压在车轮下血不停的流了3个多小时,并且期间没有得到任何输血的救援,但他意识一直很清醒,心心念念着我重伤的母亲,正在读书的我和我在家等待着父母的姐姐,与一直陪伴的亲友交流也无任何障碍,但送往医院不久后便去世了,医院给出的结论是未受到致命伤害,主要因失血过多引发休克从而导致死亡!!!作为儿子的我想要问一问,如果早点把他救出,哪怕就早半个小时,让他少留点血,早点把他送到医院,那我的父亲是不是就不会死了?是不是我的父亲还能保住一条命?是不是我依然有一个完整的家?

还有,我想知道,事故发生地是一个车流人流非常非常大的交通岔路口,同时,从7月份以来,那个位置就有一大半路面被占用进行道路施工,并且我了解到这个路口是个事故多发路口,一直都有事故不断发生,但直到我父母亲这次事故发生的这几个月的时间里,现场为什么连一个交通警示标志、交通管理工具都没有??也没有一位指挥交通的人员??而为什么却在事故发生后的第二天,那个路口才临时放了一个交通信号灯??我还想不明白的就是渣土车,肇事司机自己承认,他的车刹车不灵,需要维修。我想要问一问!这种渣土车的管理是怎么样的?为什么一辆刹车不灵的渣土车竟然可以随便上路?? 为什么竟这样漠视生命,不顾道路安全?

我们一家五口人,妈妈是下岗工人,没有工作;姐姐刚大学毕业;我今年刚考上郴州市一中,成绩优秀;家里还有一个91岁的奶奶,我的父亲是家中的顶梁柱!!家里人全靠父亲一人在外工作养活,尽管生活不富裕,但我们一家人却非常幸福快乐。可如今父亲的去世、迟迟不能了结的渣土车撞死人案不仅让我和妈妈、姐姐以及我的91岁的奶奶在精神上陷入极大的痛苦!在生活上也面临极大的困难!!更是严重影响了我的学业。事情一直没有得到妥善的处理,我现在休学在家,我的母亲依然还在医院躺着,我的母亲怎么办?我91岁的奶奶怎么办?我该怎么让她接受我的爸爸她最小的儿子已经去世了?我们全家要怎么活!?

作为死者的儿子,我代表我们全家和死去的爸爸,恳请领导伸出援手!帮助我们一家讨回公道!!!!让这起惨剧能够迅速、公正的了结!!让肇事者受到法律的严惩!!!

投诉反馈,及时掌握

已回复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发布评论

上传图片 支持jpg,gif,png等格式,5M以内

    部门回复列表

    • 中共桂阳县委网信办 2021-01-05 11:17:13

      网友您好!

      经了解11月15日晚6点50分左右,受害人乘坐私家车从郴州方向回桂阳准备驶入迎宾路时,在迎宾路与骏马大道交叉路口,被一辆空载货车从骏马大道左转弯驶入交叉路口时撞击。市民反馈这种渣土车,是如何管理的。现回复如下:一、关于渣土车,在我县必须是在有运输资质的企业落户,具备合法有效的车辆行驶证、司机驾驶证、从业资格证、车辆运输证和保险(第三责任险不少于100万)、以及安装了密闭设施,而且在我局渣土执法队备案的,同时又取得交警部门核发的《城区通行证》和“验”字牌的车辆,才纳入县城区渣土车管理。

      二、渣土车辆在县城规划区内如何运输管理的?渣土车辆都是由公司统一管理,每天运输都要到我局渣土执法队申请报备运输处置计划(计划内容涵盖了渣土公司运输渣土的工地名称,消纳场名称,运输路线,处置时间、渣土车牌号、施工现场管理员)按照申报计划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指定消纳场运输处置。我局渣土执法人员在开工运输前对工地所有设备、车辆、设施进行现场核查,才能开工运输。

      三、渣土车辆想进入渣土运输公司和县城区运输市场,是有严格规定和程序的。首先,车辆买来后,渣土运输公司要提出申请,然后,到交警部门领取联审单,进行验车和准备好车辆资料后。再到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交通运管所、交警大队签取意见和盖章后才能上户。同时,到我局渣土执法队备案后,才能进入县城区市场运输渣土。所以,该事故车辆不是渣土车,当天也没有从事渣土运输,是普通大货车。

      桂阳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0年11月23日

      中共桂阳县委网信办 2021-01-05 11:16:48

      网友您好!

      一、事故救援情况2020年11月15日18时47分许,桂阳公安局交警大队安宣股值班民警接到“110”指令,称“在桂阳县城五里桥红绿灯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渣土车与一辆小车发生碰撞,人员伤亡情况不明”。接警后,民警立即驾驶“湘L9450警”警车赶赴现场,约七、八分钟后赶到现场。现场看到五里桥加油站斜对面位置,桂阳至郴州方向右侧绿化带上有一辆重型货车压在一辆白色小轿车的车头及车腰部位,消防员在积极进行施救。因货车压在小车上面,对救援工作造成很大障碍,交警大队领导立即电话指示,调派大型吊车救援。交警一边维护秩序,一边进行现场勘验。截至当晚21时10分许,经过在场消防、医护、交警及旁观群众共同努力,被困小车内的三个受伤人员均相继被成功救出,立即送往医院救治。救援过程中,消防员在张大队长指挥下竭尽所能施救,医护人员始终等候在救援现场予以接应,交警在欧阳大队长指挥下协助救援、勘查现场、初步调查,并维护好现场交通秩序,确保救援顺利。二、案件办理情况当晚,交警依法传唤肇事货车驾驶员欧阳家忠,查实了事发经过:肇事者11月15日下午,欧阳家忠驾驶湘L36197号重型自卸货车从樟市镇出发沿骏马大道驶往县城新澄村方向,18时40分许行驶至桂阳县城五里桥红绿路段,左转弯时刹车失灵,撞向从郴州方向直行驶往桂阳县城方向驾驶的湘LT6269号小型轿车,造成两车受损,三人受伤,一人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经交警大队研究,认定肇事司机在该次交通事故中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涉嫌交通肇事罪,依法对该案予以刑事立案,并于11月16日18时许,对肇事司机采取了刑事拘留措施。16日上午,肇事司机家属方预付了死者家属拾万元现金,用作死者善后及伤者的部分治疗费用。11月23日,交警大队依法对涉嫌交通肇事罪的肇事司机向桂阳县人民检察院提请逮捕。目前,该案在进一步的侦查中,其间,通过对涉事三方家属的耐心细致工作,就民事赔偿方面三方在积极的磋商中。

      三、有关问题说明1、关于路口红绿灯问题2020年5月,自桂阳县东江饮水工程启动以来,五里桥路口红绿灯因道路封闭施工,不能正常运行,即改为三方向黄闪灯警示。不久,施工方将埋地电缆挖断,信号灯不能工作。经交涉,施工方因工程需要,承诺恢复道路路面时一并予以恢复。该路口封闭了一侧路面施工,交通状况不稳定,交警日常派人在高峰期进行秩序维护。限于路口狭窄,不便放置临时红绿灯。“11.15”事发后,放置了临时红绿灯,但效果不佳。交警大队将加派警力,尽最大努力维护好路口交通秩序。同时,督促施工方尽快回复挖断的电缆,尽快启用原有信号灯系统。2、关于救援吊车速度慢的问题由于事故现场货车车重大,一般的吊车不能发挥作用,必须调派大吨位吊车。但因我县此类专业大吊车资源稀缺,当晚交警大队调派的大吊车司机还在太和等乡下,赶来救援的路上又必经自来水半封闭施工路段,影响了速度。事故给群众带来了沉重损失,我们深表同情。同时,我们要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迅速整改。要继续配合县重点饮水工程施工的需要,强化施工路段路口的交通秩序管控,加大对隐患路段、隐患车辆的排查整改力度,加大打击突出交通违法,尽力保障群众交通安全。

      桂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0年11月24日

      中共桂阳县委网信办 2021-01-05 11:16:27

      网友您好!

      一、关于救援车辆晚上8点左右才赶到现场

      核实情况:2020年11月15日,我大队火警值班室于18时46分接到群众报警称桂阳县迎宾路与骏马大道交叉口发生两车相撞交通事故,有人员被困,我大队立即调度抢险救援消防车和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10名指战员前往救援。18时59分到达事故现场(事故现场据龙潭路消防救援站5.1公里,骏马大道又正在进行东江引水改造,导致消防车行驶缓慢)。以上事情经过有影像等资料佐证,不存在网上舆清所反映的救援车辆晚上8点左右到场的情况。

      二、关于救援没有轻重缓急

      核实情况:(一)我大队在该事故救援现场过程中严格遵守“由外向内、先易后难”的救援原则;(二)事故发生时,基于人员被困现状,救援人员必须先救出车辆左侧被困人员(驾驶员)后,才能腾出救援空间营救右侧被困人员(副驾驶被困人员)。(现场救援情况,有周围群众及影视资料可作为见证)。

      特此回复。

      桂阳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0年11月27

    我要投诉 部门回复 下载新湖南 在湘问上提问

    最新投诉

    更多

    关注排行榜

    更多
    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 华声在线新闻网站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 主办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