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1-22
涉及单位:衡阳技师学院
地区: 湖南省,衡阳市,衡南县
《湘问》是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客户端“新湖南”的重点频道之一,由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voc.com.cn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主办,是媒体融合下的党媒移动问政、监督、咨询平台。《湘问》频道与湖南日报“社情民意”版、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在人员、后台、数据库、采编流程上互通互融,形成党报、党网、党端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
时间:2020-11-22
涉及单位:衡阳技师学院
地区: 湖南省,衡阳市,衡南县
尊敬的衡阳市教育局领导:
我是衡阳技师学院17届信息系学生,修学四年明年就毕业了。2019下半年学院就发通知给家长说要收取最后一年的学费了,也说最后一年学生不用来学校了,去外面实习,完了回学校领毕业证。原以为父母把学费都交了,现在收到班主任的通知说学费未交,后来问家人才知道,当时班主任在家长群里发了通知说明了收费标准,但家长都在问住宿这一项是怎么回事,因为学生都在学校上课了为什么还要收取住宿费?班主任马上说去学院系问一下这项收费的原因,但这一问就差不多一年了。家人也说了班主任崔过几次但就是不提住宿费这一项。如果不交学费就当这名学生流失了,也就没有毕业证。
尊敬的领导,我就想问一下这项收费是否合法?800块钱对于我们农村普通家庭也是不少钱了,我的父母是再普通不过的进城务工人员,父亲为了供我读书打两份工。敬请衡阳市领导给这批普通学子做主。 跪谢期盼!
最后祝领导们工作顺利!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关于反映“学生实习期间未在校住宿收取住宿费”的回复
学生你好!
收到有关“学生实习期间未在校住宿收取住宿费”信访件后,我院高度重视,对情况进行核实,现回复如下:
一、住宿费是学杂费的一部分,实习期间学校有安排学生在企业住宿,根据湘教通【2018】31号文件《湖南省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学生在校和实习期间须缴纳。
二、对于顶岗实习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在实习期间不能缴清学杂费的,可以提供证明贫困的书面资料或按程序办理减免缓交手续。
三、顶岗实习学生在实习期间未在校住宿或实习企业未安排住宿的,学生可提供银行收款信息在毕业时学院统一办理退住宿费手续。
我院严格按照上级规定来进行收费,感谢社会各界对我院收费工作的关心和监督!
衡阳技师学院计划财务处
2020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