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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南岳区自然资源局

时间:2020-09-29

涉及单位:南岳区自然资源局、南岳区人民政府

地区: 湖南省,衡阳市,南岳区

本人谭*琼,女,1983年5月24日出生于湖南省衡阳市南岳区南岳镇金月村,父母生育我、弟弟(谭*永)、妹妹(谭*丽)共三个子女,小时家境贫寒,只培养了弟弟一位大学生,现成为江西省某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故落户江西,但我与妹妹自出生至今,三十多年来户口从未变迁,且我俩的夫婿都不是农村户口,所以我俩也从未享受过别处的土地权利。因父母年过六旬,需要照顾,我与妹妹都已成家多年,为了改善居住环境,我于2017年12月批建住宅一幢,南岳区自然资源局与湖南省地质测绘院于2020年6月15日实地丈量并调查审核,确定我住宅符合“一户一宅”政策,并于2020年8月12日晚八点在我组村民群内发布调查公示。但今天我带着所有手续去南岳区自然资源局办理不动产确权登记时,却被工作人员拒绝,拒绝的理由是南岳区人民政府开会定了土政策,外嫁女不予土地确权(工作人员很无奈地告诉我,他也知道这与国家的法律法规相违背,但他们都签了责任状,所以不能给我办,支持我去申诉)。现我有几个问题:1.南岳区人民政府定的土政策是什么?是谁给南岳区政府、南岳区自然资源局剥夺农村妇女合法土地权益的权力?2.我的住宅合理合法,到底可不可以确权登记?3.什么时候可以给我进行不动产确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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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岳区委网信办 2020-10-14 15:4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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