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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交警处理事故乱收拖车费

时间:2020-09-03

涉及单位:娄底交警一大队

地区: 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

本人6月24日在娄底城区发生了轻微交通事故,当时报警,交警第一时间过来处理,因协商不一致,交警说要拖车,并明确说明不收拖车费,后7月2日在交警大队处理完后,拿了取车凭据(图一)去取车,当时凭据签字的交警也说不需要拖车费,并在凭据上盖有章说明:车辆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的拖车费和保管费由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但是我拿凭据去取车时收了我260块拖车费(图2图3).这费没有哪个部门能站出来说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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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娄底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20-09-04 16:33:25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

      根据网友反映的相关情况,我支队派员核实,此次交通事故处置过程中从出警、事故处理、依法扣车、告知、到放车等程序均符合规定。但停车场以事故车辆无法开动需进行施救拖车为由收取车主拖车费260元,属于不当行为,现已责令涉事停车场退还粤S2DK57车主拖车费260元(款项已退付到车主微信),并要求涉事停车场整改。处理后,已对粤S2DK57车主进行了回访,该车主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娄底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20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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