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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乡镇公职人员

时间:2020-08-28

涉及单位:隆回县七江镇行政综合执法大队

地区: 湖南省,邵阳市,隆回县

本人于2020年8月5日晚上10点左右在湖南省隆回县七江乡枫木村河边遇有人提着8只青蛙而买下准备去放生,刚好遇见七江镇行政综合执法大队人员循查,我便把青蛙交给了他们,他们却强行带我去乡镇府做调查,我配合他们做笔录后,他们以要隆回县森林公安局来抓我牢并罚款一万元钱,我的身份证被扣,并要我打村长电话来,村长来后与他们求情说要罚我2千元钱并要2条5百多的香烟,我被迫答应,去买烟已是半夜买不到,就回去了,第二天村长通知我他们带派出所要抓我,他求情让他们在村务室等我去,我去村务逼迫我交罚款并要求我加买2条250元钱一条香烟,要求下午去执法大队交香烟签笔供,下午因为我无钱买烟我接到通知来到执法大队被他们拿回我的罚款收锯,要求退我钱,要森林公安局来抓我坐牢,我老婆被恐吓过度借了1600元钱买了4条香烟带着小孩来执法大队求情,最后他们加罚了我1000元收了我的香烟才退我身份证放我自由,后我感觉太冤枉查了法律罚款规定后我认为我是以考虑青蛙可能被人食杀而将其买下放生并交给执法人员,理应接受教育警告的处罚,却罚了我3千元钱和1600元钱的香烟,此等处理对我不公正有背法律规定,为了维护我正当合法权益特向国家政法部门提出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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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隆回县委网信办 2020-09-08 08:42:06

      网友:

      你在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的投诉《投诉乡镇公职人员》一贴我镇已收到,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经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你所说买下青蛙准备放生的情况。2020年8月5日深夜11点左右,我镇执法大队工作人员接到群众举报七江镇枫木村河段有人电鱼,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和举报人员在枫木村河段发现有人正在电鱼。其他电鱼人发现执法工作队人员后关灯就跑,只有你一人从河里走出来(后来你自己陈述是因为脚受伤才没跑),手里提着一个蛇皮袋,袋里有10多只青蛙,大约3斤左右,一双鞋子,另一个塑料袋子里有两个强光电筒,两台手机。同时,与五星村的村干部和周围群众了解,你从未有买青蛙等动物放生的举动,因此,无论是从时间还是从你所持物件来看,都不符合购买青蛙放生的事实。

      二、对你处罚有违法律规定的情况。根据你非法电鱼的事实,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工作人员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执行基准第1.2 未经批准初次使用电力捕鱼,鱼获50公斤以下的,没收获物、违法所得和电鱼设备,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你的违法行为处以3000元的罚款有据、有法可依。

      三、关于工作人员向你索要香烟的情况。经调查了解,查看监控,当天你将香烟悄悄放在镇执法大队办公室,纯属你个人行为,没有任何人向你索要财物,现执法大队已原封不动的将香烟交还给你,在场的村干部全程参与并可以作证。

      再次感谢您对政府及工作人员执法的监督。

      七江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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