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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司打赢了房子拿不到

时间:2020-08-19

涉及单位: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北湖区执行局

地区: 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

2018年11月二审打赢了维持原判,判决刘*亮五日内交付北湖区下湄桥街道4号附24号405房给刘*妹,但是在一审判决书下达后刘*亮恶意转移财产到其子刘*虎名下,然后将房子非法出售高*顺,我申请强制执行时,刘*亮和案外人高*顺,阻挠执法,强占房子并装修,北湖区执行局无作为,以各种借口拖延,导致我至今无法入住,希望上级领导为民做主,尽快为我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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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湖网信办 2020-10-13 10:20:14

      案件办理至今,我院对各方当事人做了大量工作,对刘文亮也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但房产只有一套,刘凤妹和高恭顺只能一方要房产,另一方由刘文亮予以经济补偿,但协商至今未果。现刘凤妹向我院申请强制腾房交付北湖区下湄桥街道4号附405房屋,但高恭顺对该房产进行了简单装修,并一直在支付此房的银行贷款,赔偿得不到解决抵触情绪强,反应激烈,且在部分网站发贴,试图通过舆情给法院施压。
      高恭顺依照法律规定行使救济,但其执行异议被驳回,再审申请亦被驳回,高恭顺应按照郴州中院(2019)湘10民申144号民事裁定中对其释明的内容,依法向刘礼虎主张权利,以维护其权益。
      北湖区人民法院
      2020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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