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19
涉及单位: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北湖区执行局
地区: 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
《湘问》是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客户端“新湖南”的重点频道之一,由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voc.com.cn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主办,是媒体融合下的党媒移动问政、监督、咨询平台。《湘问》频道与湖南日报“社情民意”版、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在人员、后台、数据库、采编流程上互通互融,形成党报、党网、党端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
时间:2020-08-19
涉及单位: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北湖区执行局
地区: 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
2018年11月二审打赢了维持原判,判决刘*亮五日内交付北湖区下湄桥街道4号附24号405房给刘*妹,但是在一审判决书下达后刘*亮恶意转移财产到其子刘*虎名下,然后将房子非法出售高*顺,我申请强制执行时,刘*亮和案外人高*顺,阻挠执法,强占房子并装修,北湖区执行局无作为,以各种借口拖延,导致我至今无法入住,希望上级领导为民做主,尽快为我执行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案件办理至今,我院对各方当事人做了大量工作,对刘文亮也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但房产只有一套,刘凤妹和高恭顺只能一方要房产,另一方由刘文亮予以经济补偿,但协商至今未果。现刘凤妹向我院申请强制腾房交付北湖区下湄桥街道4号附405房屋,但高恭顺对该房产进行了简单装修,并一直在支付此房的银行贷款,赔偿得不到解决抵触情绪强,反应激烈,且在部分网站发贴,试图通过舆情给法院施压。
高恭顺依照法律规定行使救济,但其执行异议被驳回,再审申请亦被驳回,高恭顺应按照郴州中院(2019)湘10民申144号民事裁定中对其释明的内容,依法向刘礼虎主张权利,以维护其权益。
北湖区人民法院
2020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