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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湖南武冈电厂的下岗工人3年工资要不到

时间:2020-08-18

涉及单位:原武冈电厂(现已交经信局)、武冈改制办

地区: 湖南省,邵阳市,武冈市

我们是原湖南武冈电厂的下岗工人,也是武冈电厂招收的第一批18名工人。不说建厂时多辛苦及投产时期作出了多大贡献,1987年公开招工考试入职武冈电厂,在电厂投产前(1987年—1990年)电厂没有发放我们工资,直到改制下岗多年也没有给。本来当时筹建处和指挥部考虑没有投产时资金问题暂时拖欠,投产后补发的。结果后来邓*文当上厂长一句话没有了,邓*文也贪赃枉法入了狱,但我们的血汗钱就是没有。多次寻求讨要无果。

2016年走正常信访流程,结果将此事移交给武冈经信局处理,经信局于2016年11月20日作了回复也找了我们,说当时工资没有发放,但发放了生活补助,(将我们去益阳实习的学习补贴搅在里面去了)结果是调查情况基本属实,但因为经信局是个没有钱的单位,无能力解决。

试问下3年工资,一生工作年限有几个3年?

是谁给的这么大权力,一句话取消了我们3年工资?现在国家法规都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收入,为何到了武冈就要与国家相抵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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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zbr760127 2020-09-02 15:13:27

      尊敬的网友:

      你所反映的《原湖南武冈电厂的下岗工人3年工资要不到》的贴文,先答复如下:

      武冈电厂筹备工作于1986年正式启动,成立筹建工程指挥部,指挥部于1987年夏天公开向社会招考了第一批18名工人。1987年10月,指挥部从武冈市内其他单位借调部分专业人员对你们进行业务培训。1988年3月又组织你们先后赴益阳九二五电厂、株洲电厂、洞口石下江电厂进行实习培训。在这期间,筹建指挥部按1.1元/人/天的标准对所有人员发放了生活补助(按当时指挥部规定,没投产期间的人员待遇:电厂抽调人员在原单位领取工资,新招录人员则由武冈电厂筹建指挥部发放生活补助)。1989年11月你们18人在市劳动局办理了招工手续。1990年7月,你们回电厂参加电厂设备调试工作。电厂于1990年9月开始正式向所有员工按月发放工资。

      当前你们要求补发电厂投产前(1987年至1990年)工资,而在武冈电厂筹备指挥部、电厂正常生产期间、电厂改制期间未提该诉求,而是在电厂完成改制后提出该诉求,经与市改制办衔接,按照中共武冈市委办公室、武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冈市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武办发〔2013〕5号),参照其他改制企业对类似问题的处理办法,对该诉求不予支持。

      武冈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2020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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