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网上那些出于善意的批评,对互联网监督,不论是对党和政府工作提的还是对领导干部个人提的,不论是和风细雨的还是忠言逆耳的,我们不仅要欢迎,而且要认真研究和吸取。

《湘问》是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客户端“新湖南”的重点频道之一,由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voc.com.cn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主办,是媒体融合下的党媒移动问政、监督、咨询平台。《湘问》频道与湖南日报“社情民意”版、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在人员、后台、数据库、采编流程上互通互融,形成党报、党网、党端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

凤凰县执法局对违规扩建不作为 对群众来电置之不理

时间:2020-08-15

涉及单位:凤凰县执法局

地区: 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凤凰县

事情经过:

7月27日晚,凤凰县沱江镇清沙湾38号违规扩建施工,我打电话向凤凰县执法局反应,晚上8点多,执法局工作人员到现场执法,要求停工。待工作人员走后两个多小时,38号又开始施工。我再次打通执法工作人员电话,工作人员表示:已经下达了停工通知,如果再施工,将依规进行拆除。当时已经快晚上11点了,我也理解工作人员也是需要休息的,想着等他们上班时间来处理。7月29日,没见有工作人员来处理,我打了12345热线咨询,执法局回电:已经对清沙湾38号违规扩建行为立案,后续会处理。然而,直到现在,半个多月过去了,未见任何工作人员作任何处理。

8月13日,我拨打12345热线,询问处理进程,12345工作人员表示会反映给凤凰县执法局,一般2小时后会回电。然而,我等了一天都未收到回复电话。14日,我再次拨打12345,工作人员表示会再向执法局反映。过了1个多小时,12345工作人员还回电问我是否接到回复电话,我说没有,工作人员表示再帮我催一次。就这样,直到现在我还是没收到任何回复电话。

对此,我有2个疑问:

1、针对这种违规扩建施工行为,之前咨询过执法局,明确表示过会拆除,为什么到现在还没有处理?是不是以后只要是趁着工作人员下班休息时间、连夜施工的工程都可以不了了之?这种行为如果没有处理,那其他人是否都可以效仿?以后都连夜施工,建一栋房子也没事?而且,这两天38号又开始买砂石等建筑材料了,又不知道哪天晚上要施工了,对这种行为不处理就是对违规行为的放纵。那以后我们周边的居民晚上都不要休息了。

2、究竟有什么隐情凤凰县执法局可以无视12345热线的反馈,连群众电话都置之不理,装聋作哑?是否从一开始就没有立案,只是个借口搪塞群众来电?也许他们觉得多次装聋作哑后,我就会放弃询问了。但是相反,我感到我作为公民的合法知情权受到无视,这让我更愤怒!



投诉反馈,及时掌握

已回复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发布评论

上传图片 支持jpg,gif,png等格式,5M以内

    部门回复列表

    • 凤凰县政府办 2020-08-19 16:16:39

      关于“凤凰县执法局对违规扩建不作为 对群众来电置之不理”的回复

      网友您好:
      您在湘问投诉直通车的投诉我局已收悉,根据您投诉的情况,我局做如下回复:
      一、执法情况:
      1、2020年7月27日晚20时30分左右,接到有人举报清沙湾38号在进行建设行为,我局城东大队安排当晚市容值班人员迅速根据举报位置赶到现场,当场核实相关建设手续办理情况。经过现场查看,当事人没有办理相关规划手续,并对其房屋主体旁边一层建筑进行屋面硬化。鉴于现场施工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在场执法人员对其宣传相关法规政策并驱散在场施工人员,口头叫停其建设行为,后于20点40分离开现场,并于20点46分将现场制止情况反馈大队微信工作群。
      2、2020年7月27日21点26分,我局城东大队规划监管人员看到微信反馈的建设行为,再次组织人员查验清沙湾38号施建情况,经现场巡查,发现工人已不在现场,户主代某在其家中,规划组监管人员再次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告知要完善相关建设手续才能对其建筑进行硬化,当事人答应配合,执法队员与21点50离开现场。
      3、2020年7月28日8点45分规划组工作人员跟进巡查清沙湾38号,发现该户已对原有建设部分进行硬化,我执法工作人员通过原有老照片对比,该处建设实际存在,因常年失修漏雨户主在没有办理相关手续的情况下对其进行维修,并把原有瓦面揭掉对其屋顶进行硬化。9时55分,城东大队规划监管人员将该户主代某带到办公室进行调查询问,并制作了询问笔录,下发了行政管理告知书,告知目前建设涉嫌违规,15个工作日之内去相关职能部门完善相关建设手续,办理未果的情况下我单位将对其违规建设行为按执法程序进行依法依规查处。
      4、2020年8月12日我局城东大队工作人员联系该户询问手续完善情况,并告知15个工作日已经到期,当事人称到了多次找不到相关部门领导,8月13日当事人向我局城东大队递交延期执行报告,要求我们延期执行查处程序再去找找相关部门,2020年8月14日向我城东大队提供了一份房屋维修报告,社区和沱江镇已盖章签字要求该户按职能部门要求办理手续,当事人要求在送点时间找下规划审批部门,我局城东大队同意再给10个工作日去完善相关手续。
      二、下步工作:
      在规定期限10个工作日内当事人不能提供有效的建设手续和证明,我局城东大队将对该户建设依法依规按程序查处到位。

      附:1、第一时间执法人员反馈现场制止叫停图片;
      2、下达的行政管理告知书;
      3、当事人递交的延期办理申请书;
      4、当事人递交的房屋修建报告及房屋旧貌照片。


      凤凰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0年8月18日

      凤凰县政府办 2020-08-16 15:09:50

      已提交相关部门办理。

    我要投诉 部门回复 下载新湖南 在湘问上提问

    最新投诉

    更多

    关注排行榜

    更多
    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 华声在线新闻网站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 主办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