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13
涉及单位:北塔区政府、陈家桥乡政府。
地区: 湖南省,邵阳市,北塔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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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8-13
涉及单位:北塔区政府、陈家桥乡政府。
地区: 湖南省,邵阳市,北塔区
我叫喻智慧,男,65岁,邵阳市北塔区陈家桥乡柑子塘村三组村民。2010年1月18日,因修建安邵高速公路,我家总计占地257㎡的两处房子同时被拆,房屋补偿7.4585万元。其中一处为土木结构(实际面积320.76㎡,拆迁时实际计算面积258.12㎡),补偿5.0145万元(仅194.27元/㎡)。另一处房屋是砖混结构(61.1㎡),补偿2.444万元(400元/㎡)。
据当时政策,陈家桥乡政府组织柑子塘村支两委共同召集全体拆迁户,对我们采取分散重建的安置方式,并于2009年9月召集被拆迁户召开安置地选址会议,选定临近公路两旁的长坝山跟井坝山作为安置地。但最终指挥部、北塔区政府、陈家桥乡政府在没有跟拆迁户沟通的情况下,又将安置地改到了远离公路的下水塘。导致拆迁户100%不同意,安置无法落实。
2013年,经北塔区委、陈家桥乡党委主要领导协调,给我安排了两处共计240㎡的安置地,按流程提交安置地建房申请报告,2014年至2015年,村委会、乡国土资源所、乡政府、区国土资源局、区建设指挥部、分管区领导等先后签字盖章同意,但是最终因区规划局不同意,一直没有开工。如今,北塔区政府跟陈家桥乡政府两级干部共同与我协商,把我的安置地安排到资枣集中安置地安置。【安置拖延长达11年造成的巨大伤害】
1、无家可归。这11年间,我一直寄住在亲戚家里,既没有过渡费,也没有自己的家。
2、心力交瘁。这11年间,我多方奔走、四处求告,浪费了人生最宝贵的时间,交通费、材料费也花了10多万,而安置问题始终得不到解决。
3、糟蹋民心。陈家桥乡党委书记及乡长都已经换了三任,每一任都在推托塘塞,代表党委政府的工作人员,在拆房的时候,程序违法,肥亲厚友,胡作非为;拆房之后,推诿扯皮,欺骗群众。
【我的请求】
1、请北塔区政府、陈家桥乡政府尽快落实我的安置地。北塔区委区政府原来承诺给我的安置地由于政府部门推诿扯皮一直没有落实好,如今再次换地方,应该考虑对等的条件,优先安排在汽车北站至消防大队101公交车这条线路边。安置地位置已选定,如不安排在我选定的位置,我坚决不同意。
2、过渡费请按邵阳市政府(2008)16号文件重新计算。(原参照执行的文件未经省政府批准,属于无效文件。)
3、因安置地拖延11年,物价逐年上涨,建房成本翻了几倍。2010年征收时,补偿我的房屋价格是194.27元/㎡、400元/㎡。现在以这个标准无法建房。请政府部门按照目前的拆迁补偿标准重新计算,补齐差价。
4、村民宅基地的补偿标准请按照区政府同等待遇。我被征用的宅基地安置之外的剩余面积98.2㎡,区政府仅补偿我30元/㎡(包括基础在内)。但是,安置的时候,区政府却要求拆迁户按照1800元/㎡的价格购买宅基地(还不包括基础)。(有北塔区政府2015年8月17日出台的关于柑子塘安置工作会议纪要为证。)
5、实事求是,补齐过渡费等拆迁待遇。当时我签的拆迁协议时,陈家桥乡党委书记刘海燕以欺骗手段,导致我两处房屋拆迁只签了一份拆迁协议。过渡费等相关经费都打了五折,请按照当时的政策补足。
2020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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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您好:
根据您所反映,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拆迁安置的问题
1、您是安邵高速连接线项目的拆迁安置户,房屋于2010年1月拆迁,并与区项目部签订了拆迁协议。拆迁补偿与安置严格按照市政发〔2009〕20号政策执行,拆迁程序依法依规。
2、为妥善安置好群众,区、乡、村及相关部门先后召开了三次会议,由区安邵高速项目部明确了柑子塘安置地实行“集中选址,分散安置”,在征求大多数群众后,安置地选址确定后报市规划局批准实施,并于2015年9月实行了抽签分配到户。全程邀请公证处人员参与,全程摄像,并出具了公证书。在抽签过程中,除您在接到通知未参加外,其他拆迁户均到现场参与抽签,您的抽签在公证人员的见证下,现场由乡干部代理抽签。抽签后,您不愿意到现在的安置地进行安置,要求在原柑子塘村范围内自行选址,按照城乡规划程序报批。但由于申请建房选址属城市建设用地范围,规划部门暂时没有审批。
二、关于支付过渡费的问题
根据市政发〔2009〕20号文件,分散重建户的除安置费用外无超期过渡费。在工作中区、乡、村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和有利于推进项目建设的指导思想,对所有安置户给予了适当奖励补助,己发放到2019年12月,但因您接通知后一直未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资料,奖励补助也未来领取。只要相关资料交齐,社区将立即进行办理支付。
感谢你对我乡工作的支持和关注。
北塔区陈家桥乡人民政府
2020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