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07
涉及单位:耒阳市蔡子池派出所、耒阳市检察院
地区: 湖南省,衡阳市,耒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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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8-07
涉及单位:耒阳市蔡子池派出所、耒阳市检察院
地区: 湖南省,衡阳市,耒阳市
本人于7月30号深夜醉酒被劫,被歹徒盗走随身现金及手机,除钥匙以外,随身财物洗劫一空,
且歹徒趁本人意识模糊,无力反抗,逼出手机开机密码、微信支付密码、支付宝登陆密码、银行交易密码。
歹徒于当晚凌晨多次从关联银行卡转账充值近万元到微信钱包,早上多处盗刷提现。
本人发现后紧急冻结微信,并到蔡子池派出所报案,当天微信合计被盗取2000元。 7月2日,歹徒又利用支付宝盗刷关联信用卡29000余元,次日由蔡子池派出所杨警官侦破抓捕。
至此,合计被盗33000余元,属于法律规定的“盗窃案值金额巨大”。
之后的退赃、赔偿过程中,疑犯家属多次以疑犯的小孩只有5岁为由恳求本人谅解,出于对小孩的怜悯和给疑犯一次改过自新机会的善意,本人签具了谅解书。
哪知道拿到赃物手机的时候,发现开机密码、指纹都被疑犯更改,无法打开手机,手机内几年积累的通讯录、重要资料全部无法使用。
跟办案民警、检察院经办工作人员、疑犯家属均有反映,原以为理所当然会顺利拿到密码,取回重要资料。
谁知好人没好报!直到今天还未拿到密码,直到今天手机里的重要资料还是石沉大海,导致一次次关键时刻与亲友失联,一次次重要时刻耽误工作、影响生活!现在在长沙陪小孩手术住院又因资料问题带来诸多不便!!!
当初检查院电话联系我确认谅解书是否是本人签字的时候,我特意提到手机密码还没告诉我。
检方工作人员说会督促疑犯告知密码,其它只字未提,之后再无音讯。
最可气,也最荒唐的是,我8月2日再次恳求民警帮问问密码的时候才得知,疑犯已经于7月 月初 就被放出来了! 而被释放出来逍遥自在的疑犯,居然不知好歹,油盐不进,拒不说出开机密码 !
至此,我对疑犯的人性已经不报任何希望。
我只想请问一下相关办案单位以及相关监督机构:
1.屡次作案、证据确凿、数额巨大的盗抢疑犯,哪条法规规定允许释放出来逍遥自在?
2.受害人一再强调的重要资料,无人问津,受害人的权益有没有人管?
3.盗损资料不交付,就是损失未追回,就是疑犯拒绝履行赔偿义务,谅解书如何生效?
4. 这样洗劫一空、逼出密码、屡次作案、数额巨大、拒不追损失、不知悔改的罪犯,就算相关办案人员愿意谅解他,我作为被玩弄、被欺骗、被伤害的受害人,现在坚决不能谅解他的无良行径,我申请撤回谅解书。
5,这样性质恶劣、主观恶意的疑犯,(抓捕当天有从其抽屉里搜出铁棍、管制刀具等,明显是惯犯)就租住在受害人家附近,现在不声不响释放出来,如果产生冲突、报复伤害受害人,构成更严重的社会危害、造成人身安全的伤害,后果谁来承担?责任谁来承担?公义谁来主持?
这样草率处置,置市民的安全于何地?置政府的形象于何地?置法律的尊严于何地?置世间的公道于何地?
个多月受害无人问,十来天罪犯任逍遥。
我本将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沟渠。
昭昭耒阳,还有天理吗?朗朗乾坤,还有王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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耒阳市委网信办
2020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