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06
涉及单位:郴电集团
地区: 湖南省,郴州市,永兴县
《湘问》是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客户端“新湖南”的重点频道之一,由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voc.com.cn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主办,是媒体融合下的党媒移动问政、监督、咨询平台。《湘问》频道与湖南日报“社情民意”版、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在人员、后台、数据库、采编流程上互通互融,形成党报、党网、党端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
时间:2020-08-06
涉及单位:郴电集团
地区: 湖南省,郴州市,永兴县
我家在郴州市永兴县金龟镇泉塘村树洞组,每个月的电费都是超级不正常,7月28号才交完欠费,还有余额,到8月6号才不到十天的时间,又欠费将近四十多元钱,一个老人在家,不开空调,只有一个电视和冰箱,电视机只是晚上偶尔开一会儿,这种用电量让人觉得不可思议,并且这个事情已经发生了一年多之久,多次投诉无门,并没有得到任何的解决方案,我希望有关部门能管管这种电费乱象的问题,而不是我投诉得越多,反而越来越交的电费越多,望尽快有人彻底处理此事情,这已经是第三次申诉了,不希望一件事情多次申诉都没有真正去解决。以下有交电费的截图为据。谢谢!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华声在线网友:您好!收悉您的留言后,我分公司高度重视,经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我分公司从系统中调取您今年来的用电情况,2020年1月~8月1日止共产生电量2521度、电费1535.14元,月平均电费191.89元,日平均电费6.39元。您家7月份总电费金额为190.97元,用电量为315度,因您家7月22日更换了电表,当月老表的用电量为242度,新表为73度,7月28日收到的催费短信为老表所产生的电费,新表自22日换表至8月6日用户收到第二次催费短信电费时,共计用电量为84.94度,换算电费约为84.94*0.588=49.94元,因此,您会收到的第二条催费短信,实际为您换表后新表所产生的电量及电费,并不是您理解的“十天时间内又产生了190元电费”。
我分公司所采用的电力营销系统是2014年上线使用,整个郴电国际有近100万用户,永兴分公司有23万用户。该系统具有用户用电信息的远程采集、电力计量、电费计算及数据的自动存储等功能。用户近五年来每小时的用电数据均可在该系统中进行查询,各项数据的计算和统计工作都是利用现代智能科技自动生成,不存在人为造假和篡改。
在此,分公司建议广大用户一定要养成正确用电、节约用电的习惯,如:随手关灯、用完电器及时拔掉电源、空调设置26摄氏度、减少电视机及机顶盒待机时间、电热水器用完即关不长期处于保温状态等都可以帮助用户有效节约用电。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监督,如有其他问题,请致电0735-5678110咨询。
郴电国际永兴分公司
2020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