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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南阳桥驾考中心考官失误却要学员承担

时间:2020-07-21

涉及单位:南阳桥驾考中心

地区: 湖南省,株洲市,渌口区

7月20日上午南阳桥驾考中心77号车考官刁难学员

事件经过:教考中心发了通知说明三号路线因施工取消考试,我的考试线路为二号线路,但是考官将车停在了三号线起点让我把三号线开完再去二号线,我在三号线挂了科目三,之后去驾考中心查取监控确定了是在三号线起点起步,反应情况后工作人员称考官“因休年假刚回来不知道三号线取消一事”,起点一事是考官失误,但表示就算如此也不能安排补考,并且下次补考自付考试费,事后还得知全考场只有我是从三号线起点考试,且工作人员态度恶劣。

关于此事我有几点疑问:

1.考官的失误是否需要学员为此买单?

2.科目三考试到底考的是否并非技术而是考官对学员的主观看法?

3.不同学员相同路线进行考试起点位置偏差过大是否合理?

4.休假考官是否可以以此为理由不接受通知?

5.在这种情况下导致学员成绩不合格是否真的不应该给予补考机会?

6.在职人员工作失误后续是否会进行处理?

7.驾考中心是否应该对此次事件负责?

8.驾考中心是否应该对此事进行合理耐心的解释而不是不耐烦的朝提出疑问的考生及其教练进行责骂?

9.南阳桥驾考中心是否从来不给因考官失误造成成绩不合格的学员补考机会?

10.这次事件是否能得到重视与合理的解决?

此外,关于以上提问本人将进行一些具体情况和个人理解的补充:

一、驾考中心给的说法是线路三取消是由于道路施工,而我不是在施工路段失误故而他们对此不负责任,我的疑问是既然线路三取消考试,那么应该是整条线路都取消考试,为何会有非施工路段所以不负责的说法?既然如此驾考中心也不用取消线路三的考试,只要在线路三考试的学员不是在施工路段出错就行,驾考中心既然通知了线路三整条线路的考核那么应该是整条线路都不纳入考试范围,不然应该将通知更改为施工路段不进行考核。针对此次状况驾考中心就给出如此说法到底是驾考中心的通知不合理还是驾考中心推卸责任?

二、驾考中心主任称非最后次数或时限参与科三考试机会的学员不能给予补考机会。我理解驾考中心给上类情况学员的特殊照顾,但同样是参与考试的学员,这能成为对其他学员的不负责任的借口吗?驾考中心的问题也应由学员自身负责?又是否真的有这项规定?不给予补考机会到底是驾考中心区别对待考生还是驾考中心推辞的借口?

三、驾考中心坚持声称线路三起点也可以当线路一、二号线起点,关于线路三取消的情况下仍然让考试在线路三起点起步问题我已在前文提出了我的理解和疑问,在此我想对驾考中心的线路规划提出个人小小的一点疑惑。若是按照南阳桥驾考中心给予的考试路线图可以发现如果在一二号线参与考试的考生是在线路三起点起步,那么此类考生需要几乎开完全部线路三路线再完成一二号路线。对此驾考中心的解释是延长线,那么我想请问一下延长线的长度约等于考试路线是否不合理?这对于部分一、二号线考生是否存在不公平,毕竟相同的考试机会考核路线却是其他考生的两倍。南阳桥驾考中心如此设计考试线路的原因是什么?如此设计是否给了考官很大的自由度去选择起点,从而很大程度上影响考生成绩?

(关于第三点的补充:我原先以为在线路三起点起步的一二号线考生完成了考试规定的行驶距离就可以结束,但从我当天的考试情况来看此类考生仍需开完自己所考的一二号路线。那么到底是那位考官没有按照规定点考还是考官真的可以凭主观意愿将考生的考试路线与距离拉长为其他考试两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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