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7-20
涉及单位:吉首大汉新城
地区: 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首市
《湘问》是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客户端“新湖南”的重点频道之一,由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voc.com.cn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主办,是媒体融合下的党媒移动问政、监督、咨询平台。《湘问》频道与湖南日报“社情民意”版、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在人员、后台、数据库、采编流程上互通互融,形成党报、党网、党端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
时间:2020-07-20
涉及单位:吉首大汉新城
地区: 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首市
本人为吉首大汉新城b2.栋业主,请听听我的诉苦。
【问题①】合同上土地使用权为2013--2057年。该土地到底属于哪种用地?属不属于违规建设?
【问题②】逾期交房半年,房地产公司未取得业主同意自行处理逾期交房问题。并未按合同履行违约赔偿。
【问题③】B1栋户主三年才办好不动产权证。b2栋现在交房一年多了,什么时候能拿到不动产权证?
【问题④】不到一年一楼楼层出现柱体开裂,工程质量是否合格?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问题⑤】物业存在乱收费,徇私舞弊,拿钱不办事,强制交房等行为。
实在太多问题了,大汉新城整个B区业主均在维权,一直没结果。业主心里苦啊,好不容易买个房,遇到这么多破事。 最主要是土地使用年限问题,我们的房屋是否我们有七十年的使用权? 不动产权证能不能办下来。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对《在吉首大汉新城买房使用权只有54年,逾期不办产权证》的回复
大汉新城业主:
针对业主网上反映的情况,我局高度重视,经调查核实,现就涉及我局职能职责范围内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土地使用年限问题;该宗地于2013年10月16日经吉首市人民政府颁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吉国用(2013)第2-82-1号),权利人为吉首市大汉城镇建设有限公司,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出让期限到2057年8月2日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的规定,居住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为70年,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在70年以内的均符合法律规定。
二、大汉新城B2--B9栋目前正在组织竣工验收。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我局承诺及时办理不动产登记。
三、对于业主反映的逾期交房、合同违约等问题,建议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吉首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