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网上那些出于善意的批评,对互联网监督,不论是对党和政府工作提的还是对领导干部个人提的,不论是和风细雨的还是忠言逆耳的,我们不仅要欢迎,而且要认真研究和吸取。

《湘问》是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客户端“新湖南”的重点频道之一,由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voc.com.cn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主办,是媒体融合下的党媒移动问政、监督、咨询平台。《湘问》频道与湖南日报“社情民意”版、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在人员、后台、数据库、采编流程上互通互融,形成党报、党网、党端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

长沙新环境公司租房不合理收费

时间:2020-07-10

涉及单位:长沙新环境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

本人于6月16日预约了长沙新环境公司的一名中介前往长沙市芙蓉区同鑫家园小区看房,准备租住一套一居室的房屋。在看房途中,中介向我收取了500元“协议金”,称可以代本人向房东谈条件,即房租前期押一付一,房租降至1400元/月,承诺如果条件可以谈成且本人顺利租住房屋的情况下,该500元便转化为租房中介费用,若没有谈好条件或没有顺利租住,则退回该收费。

但是之后,因为本人工作特殊,6月底到7月中为连续出差工作,因此只能选择和前房东续租,当我再向中介提起该笔“协议金”的时候,中介却以“已经和房东谈好条件,你自己决定不租的”为由,拒绝退还,甚至将原本的“协议金”概念偷换为“定金”;事后本人通过朋友同该房屋房东取得联系,房东表示“中介仅打了一个电话询问房租能否商量”,房东本人已经拒绝了1400房租的条件,且该房屋已经租住给他人。当本人截图告诉中介后,其依然在言辞狡辩,以“定金”为由拒绝退还。走投无路的情况下,本人希望通过合理维权的方式向平台举报投诉这一涉嫌不合理收费的情况,希望得到有关部门的重视,给在信息极度不对等的租房市场中处于绝对劣势的消费者们一个交代:新环境公司的该行为是否构成欺诈?其收费是否合法合规?

另外,在和中介协商的过程中,因本人情绪较为激愤,出现了少许言语过激的行为,在此本人也对涉事员工表达下歉意。

投诉反馈,及时掌握

处理中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发布评论

上传图片 支持jpg,gif,png等格式,5M以内

    我要投诉 部门回复 下载新湖南 在湘问上提问

    最新投诉

    更多

    关注排行榜

    更多
    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 华声在线新闻网站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 主办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