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网上那些出于善意的批评,对互联网监督,不论是对党和政府工作提的还是对领导干部个人提的,不论是和风细雨的还是忠言逆耳的,我们不仅要欢迎,而且要认真研究和吸取。

《湘问》是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客户端“新湖南”的重点频道之一,由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voc.com.cn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主办,是媒体融合下的党媒移动问政、监督、咨询平台。《湘问》频道与湖南日报“社情民意”版、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在人员、后台、数据库、采编流程上互通互融,形成党报、党网、党端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

衡阳市金融办拖欠老百姓货款五年不归还

时间:2020-07-09

涉及单位:衡阳市金融办、衡阳市政府办公室、衡阳市纪委

地区: 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

本人谭金*(身份证号:430424********3612),原为衡阳市解放大道12号名城大厦103号门面金菓烟酒店的店主,经营烟类酒品生意。衡阳市金融办2014年来一直与我有烟酒生意往来,前期货款均按期结算付款。但2015年9月24日至2017年2月15日期间的货款共计¥177406元一直拖欠至今尚未归还。

因衡阳市金融办系衡阳市政府的直属单位,出于对国家政府单位的信任,衡阳市金融办在我店采购均采用挂帐形式,按月结算。挂账本上有货品及价格明细,并有段*春(衡阳市金融办主任)、汤*(金融办司机)、周*衡(金融办食堂人员)等金融办工作人员签字。2015年至2017年衡阳市金融办在我店赊账期间,我多次找衡阳市金融办主任段*春进行结算,并按照段映春主任的要求将发票开好,后续段映春主任以烟酒费用不好报销为由,让我再等等。

2017年5月,衡阳市金融办主任段*春因职务犯罪被刑事羁押,我向衡阳金融办副主任刘*华反映该办拖欠我货款事宜,并多次请求将货款结算给我。刘*华主任以不知情、要向纪委反映为由推诿。我后续找了纪委,纪委又以段映春案件已结案,让我找金融办。两政府单位互相推诿,踢皮球的工作作风让我多年来苦不堪言。

根据工信部2019年9月4日发布的《及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管理办法》规定,第九条【付款期限】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从中小企业采购货物、工程、服务的,应当在30日内付款;第十六条【迟延支付责任】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迟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应当支付逾期利息。未作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1.5倍支付利息。第十四条【付款义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为由,拒绝履行对中小企业的付款义务。第二十四条【代为履行义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因资金困难迟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其上一级主管部门应当承担代为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义务。按照以上规定,衡阳市金融办没有任何理由拖欠货款不还。

由于本人为普通老百信,经营小生意,进货款为我向他人的贷款。由于衡阳市金融办拖欠货款多年不还,导致我欠他人的款项还不上,现被人起诉至法院,法院已查封冻结了我的门面、房产预备进行拍卖。我急需该款项向他人还款以解封我的房产。

现请求领导协调金融办将¥177406元货款及产生的延期利息(贷款基准利率的1.5倍:按本金¥177406元由2015年9月4日按年利率7.35%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结算给我,如金融办资金困难请上级单位衡阳市政府代付。请领导在百忙之中解决我的实际困难。

谢谢!

附:2015年9月24日至2017年2月15日挂账单明细

投诉反馈,及时掌握

处理中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发布评论

上传图片 支持jpg,gif,png等格式,5M以内

    我要投诉 部门回复 下载新湖南 在湘问上提问

    最新投诉

    更多

    关注排行榜

    更多
    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 华声在线新闻网站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 主办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