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7-05
涉及单位:醴陵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地区: 湖南省,株洲市,醴陵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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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7-05
涉及单位:醴陵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地区: 湖南省,株洲市,醴陵市
1.泉湖体育馆是醴陵财政拨款建立,属于市民共享资源,服务于全体醴陵市民,不应被任何机构独占。
2.目前泉湖体育馆-游泳馆已经展开暑期游泳培训班运营(如图为实证),市民却不能以个人形式前往该游泳馆进行游泳锻炼,显而易见公共资源存在双标开放,为培训单位开辟绿色通道。
3.全国各地游泳馆(财政拨款建设的游泳馆,服务于全体人民)一般是对游泳时长不做限制,以80分钟的培训模式运营显然符合运营方的利益最大化,同时80分钟一节课是否时间过短?是否应对祖国的花朵更负责任点?
4.综上当前运营模式有利于运营单位利益最大化,不得不让人怀疑运营单位在阻碍市民以个人的形式进入游泳馆进行游泳锻炼?也即是故意阻碍相关配套设施建设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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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您好!您所反映的情况属实。现将基本情况说明如下:
一 、2017年,由于游泳设施、设备未达到国家体育总局的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标准,无相关的低免资金。目前,我局正积极向上级部门申请相关的资金。为了给省、市输送游泳、水球人才,暑期仅开展了游泳教学训练。严格控制人员数量,避免人员密集使用场馆。
二、在开展青少年游泳教学上,我们是按照游泳教学大纲制定教学方案,根据青少年儿童的身体健康状况精心制定教学内容及训练课时,一般状况下教学时间不超过八十分钟,使青少年儿童在学习中处于最佳状态,收到最佳学习效果。
我们热忱欢迎广大市民及有识之士对泉湖体育馆游泳池多提宝贵意见,我们也将不断努力完善游泳池保障设施,给醴陵广大市民提供一个良好的游泳场所。
醴陵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2020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