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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江语城违规交房 房屋评估费未退还

时间:2020-07-01

涉及单位:隆回辰康置业有限公司

地区: 湖南省,邵阳市,隆回县

我是隆回江语城的业主,6月30号是江语城交房的日子,大部分业主从外地赶回来收房,可到达收房的售楼部询问开发商有没有“三书”“一证”“一表”时,开发商却不能提供,国家早就明文规定没有上述证件是不能交房的,为什么隆回江语城可以违规交房?同时国家今年规定房屋评估费用停收,为什么隆回江语城到现在都没有通知业主退还已经收取的房屋评估费?希望有关部门为我们老百姓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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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隆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07-07 11:10:12

      网友:
      你好!
      你于2020年7月1日在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发帖《隆回江语城违规交房 房屋评估费未退还》我局已获悉,局党组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调查处理该信访事项,现就你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违规交房问题
      经查,江语城项目未办理消防等专项验收和工程竣工联合验收手续,不符合《湖南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办法》要求的交房条件。目前,我局对该项目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同时发了《督办函》,责令公司停止办理交房手续,并按规定组织竣工联合验收工作。经联合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二、关于房屋评估费的问题
      经查,隆回县辰康置业有限公司在2020年5月中旬收到银行通知后已经停止房屋评估费代收取,之前代收取的房屋评估费按照银行要求已经缴纳到评估公司,评估公司也已出具了相关评估报告。
      感谢网友对我局工作的监督,并请一如既往地给予支持与理解。

      隆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防办)
      2020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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