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6-22
涉及单位:人口与计划生育
地区: 湖南省,永州市,东安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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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6-22
涉及单位:人口与计划生育
地区: 湖南省,永州市,东安县
本人是湖南省东安县端桥铺镇麻溪村三组村民翟芳春之女,父亲翟芳春1955年2月生,母亲伍玉娥1955年8月生,本人为长女1981年12月生,次女翟淑琼1983年8月生,按照国家相关政策,父母年满60岁后可申请两女户补助,可如今一直未领取到,政府的相关文件也不明确,县政府部门回复说我们不符合政策,原因为两个孩子出生未间隔四年,但跟我家相同情况的其他村民却早已经享受到政策的补助,现恳请政府给个明确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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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发帖反映的问题,经过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一、翟芳*家庭情况
翟芳*,户主,男,1955年2月25日出生,现年65岁,妻子伍玉*,女,1955年8月8日出生,现年64岁,夫妻于1980年结婚,两人户籍在湖南省东安县端桥铺镇麻溪村3组。一孩女翟莉*,1981年12月9日出生,现年38岁,二孩女翟淑*,1983年8月15日出生,现年36岁,两个女儿均身体健康。
二、处理意见
根据《关于计划生育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湘政发﹝1982﹞36号)第一条、第四条规定和《中共东安县委东安县人民政府关于计划生育问题的具体规定》第一章《生育政策》(东发字﹝1986﹞06号)规定,从1982年5月10日起至1986年3月6日期间,一对夫妻只允许生育一个孩子,翟芳春、伍玉娥夫妇于1983年8月生育二孩女翟淑琼,违反了当时的生育政策,因此不能享受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
端桥铺镇人民政府
202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