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伞被店员扔了,店员不负责

时间:2020-06-19

涉及单位:文庙街新华书店

地区: 湖南省,永州市,宁远县

今天下午我去新华书店写论文,因为下午很热,我带了把伞,新华书店有专门寄放伞的地方,我把伞放置在了上面。在新华书店要关门之际打算离开新华书店,准备拿伞走人,发现伞架上空空一把伞都没有,我询问店员我的伞去哪了?店员告诉我这些伞全部都扔到外面的垃圾桶了,因为这几天检查!怕影响形象!我告知他们我的伞也在里面,店员告诉我,她在扔之前叫了几声没人理,就全部扔了。我很生气,因为她叫的时候并不是一个个人去询问的,在看书写论文怎么可能那么容易听到你的声音?后面店员说下次给我一把伞,可是这句话是不负责任的,我跟她说,要求开一张欠条,她拒绝了我,说我怎么可能给你开欠条啊?然后我非常气愤,明明不是我的责任,却把责任全推置于我身上,这是新华书店的服务态度吗?请给我一个公正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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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宁远县新华书店 2020-12-04 11:27:52

      TANL:
      尊敬的读者朋友:
      您好。对您所反映的情况,经核实,现回复如下:
      根据《全国新华书店实体店服务标准》的文件要求和宁远县文明办的相关规定,进店需将雨伞等物品统一存放在指定位置,但因管理不当,造成雨伞遗失,且责任划分不明,处理态度较差,我公司在此深表歉意。目前,我公司已责令门店加强对读者存放物品的管理,对涉事员工也进行了相应处罚和批评教育。现请您近期抽空到店,我们将赔偿您一把新伞,并当面向您致歉。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湖南省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宁远县分公司
                   年   月   日
       

      TANL:
      雷经理 黎经理 樊经理 王雯 赵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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