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6-10
涉及单位:新化县燎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区: 湖南省,娄底市,新化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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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6-10
涉及单位:新化县燎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区: 湖南省,娄底市,新化县
1: 燎星房地产开发的金玉星城项目按合同约定2019年10月30交房,但至今半年多过去了,仍不见有工程进度,开发商也没明确交房时间,业主于2019年10月30日,2020年4月30日与开发商协商过两次,但开发商对自己的违约责任闭口不谈,交房日期再三拖延。2: 开发商违规收取业主2900元燃气安装费且不开据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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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化县燎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规收取燃气安装费的回复
1.关于延期交房的事项。由于目前实行的是商品房预售制度,房屋还未竣工或者还在建设过程中就出售给了购房人。在房屋建设过程中,如果因政策变化、资金等出现问题,就容易出现无法按期交房的风险。根据我国现行的房地产法律法规,对延期交房的问题并不能从行政的手段上去追究开发商的责任。
但是,购房人在购房过程中和开发商签订有《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条款对交房的期限及违约责任都进行了明确。如果出现延期交房的情况,开发商必须按照房屋买卖合同中违约条款的约定承担相应责任,责任形式一般为支付违约金。若双方在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数额,可依照《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处理。如果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可到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依据《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要求解除合同,或者第九十七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关于违规收取燃气安装费的事项。燃气安装费是燃气公司向业主收取的正常费用,大部分小区一般由开发商代燃气公司向业主收取,如需开具发票,请与开发商或燃气公司联系。
新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0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