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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方大桂花城违规售房

时间:2020-06-01

涉及单位:邵阳市隆回华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区: 湖南省,邵阳市,隆回县

  本人于2020年2月21日认购邵阳市隆回县方大桂花城41幢1201房,当日交了2万元认购金,但未签署购房协议书,后了解到该栋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在售楼中心也无此栋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示,根据国家法律规定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是不能进行售房的,买受人有权要求返还已购房款,后本人一直与置业顾问沟通退还购房款,置业顾问让我找财务,财务口头答应退回房款,但目前为止一直没有收到此购房款,本人多次沟通无果,现请求政府职能部门帮忙协调退回2万元购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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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隆回县委网信办 2020-06-03 17:13:04

      网友你好:
      你于2020年6月1日在投诉直通车发布的关于方大桂花城违规售房的信访事项我局已获悉,经我局现场调查了解,现就你反映的事项回复如下:
      经调查核实,方大桂花城41#栋楼于2019年2月2日依法依规办理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隆预许字:20190012号〕,并在售楼中心进行了悬挂公示,该栋楼已签约业主均办理了《不动产登记证明》买卖预告登记,房屋经政府职能部门、质量监督部门验收合格后,可以办理不动产登记权证。因此,该公司41#栋楼房屋销售合法、合规。你于2020年2月21日认购41#栋1201房,双方商定在享受优惠2万元基础上再打9.8折,并且支付了2万元定金(其中微信转帐1万元,现金1万元),定金收据明确约定如因自身原因签不了合同的,定金不退,此房公司可另行出售。现你提出要退还2万元定金,属你单方违约,建议双方共同协商或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维权。

      隆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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