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5-28
涉及单位:湖南省常宁市兴源乡洋泉镇
地区: 湖南省,衡阳市,常宁市
《湘问》是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客户端“新湖南”的重点频道之一,由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voc.com.cn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主办,是媒体融合下的党媒移动问政、监督、咨询平台。《湘问》频道与湖南日报“社情民意”版、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在人员、后台、数据库、采编流程上互通互融,形成党报、党网、党端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
时间:2020-05-28
涉及单位:湖南省常宁市兴源乡洋泉镇
地区: 湖南省,衡阳市,常宁市
衡阳常宁市洋泉镇兴源中学土地属于兴源的毛田村施家组和易家组两组村民集体土地,现在镇政府和村委没知会通告两组任何人的情况下,私拆学校改为敬老院(带收费性质那种)。经两组集体村民反对,镇政府领导5月17日于施家组,易家组代表协商,镇政府领导同意给予土地补偿,并承诺维持原土地所有权不变,是施家组和易家组集体土地的性质不变。
但之后反悔,既不承认土地是集体的,也不给予任何补偿,土地是农民的安身之本,特此申请上级政府依法裁决。并予以提供律师援助,两组全体村民万分感谢!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关于《常宁市洋泉镇领导私拆学校建敬老院》的回复
兴源乡中学、兴源乡中心小学始建于七十年代,建设用地由洋泉镇香湖村(原毛田村)施家组、易家组集体土地划拨建设,1989年常宁县人民政府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常集建(1989) 字第A550-4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文件精神,关于印发《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的通知【(1995)国土(籍)字第26号】,此宗土地属于国有土地。
由于社会发展,大量人员搬迁至常宁城区和洋泉镇区,学校生源减少,兴源乡中学、兴源乡中心小学逐步减少班级,至2012年全部停办,房子处于闲置状况。2017年,因原敬老院房子消防不合格,洋泉镇人民政府同常宁市教育局协商,把洋泉镇敬老院整体搬迁至原兴源乡中学、兴源乡中心小学院内。
为了改善特困老人生活条件,洋泉镇领导积极筹集资金,与常宁市民政局商量,在现在敬老院的地方(原兴源乡中学、兴源乡中心小学院内)建设一栋新的功能齐全养老用房(公益性质,不收费),经过市领导现场办公后,我们严格按照立项、规划、招投标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现在已经开工建设。
我们欢迎广大村民对洋泉镇政府工作的监督,也提请有需要反映的情况来镇反映,我们将竭尽所能为大家提供服务。
洋泉镇人民政府
2020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