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5-26
涉及单位:耒阳市人民法院
地区: 湖南省,衡阳市,耒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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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5-26
涉及单位:耒阳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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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个月了,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八日清晨的那通电话,父亲发生了交通事故,那天早上我怀揣着最后一丝希望赶回来,拒绝了一通通可能让我的希望幻灭的电话,终于到了医院,却连父亲最后一面都没有见到。我人生中最重要的人离去了,可我还没来得及对他的养育之恩说一句感谢、没能对他的坚持说辛苦了、没能说对不起我来晚了。父亲只是去了很远的地方工作,每次欺骗外婆的同时也在欺骗着我们自己,坚信着总有一天他就回来了。
每次我都特别不想去谈论死亡赔偿金这个事情,因为它仿佛在不断的提醒我父亲已经离开了。如果能够以命相抵我们绝不会选择金钱赔偿,因为将生命换算成金钱物质本就是可笑的,可现实就是人死不能复生,而我们只能去接受法律追究肇事方的刑事责任及金钱赔偿。我们只能将这笔赔偿金理解为父亲作为一个儿子对爷爷应尽的孝心,是原本他所肩负的一个家庭的经济责任,是他承诺我们的未来及对造成这一切的肇事司机的惩罚。即使不断的说服自己去接受,可对方似乎并没有打算赔偿甚至没有丝毫的愧疚。
事故发生至今,和对方家属总共见过三次面:
第一次见面是事情发生的第二天,他们说只有十几万,未来我们有需要帮助的会尽力帮忙。清晰的记得对方哭的那么伤心,让我一时间产生错觉我们才是肇事方,当时在想如果错觉是真的该多好!可如果这样的话,我的身旁怎么没有父亲的存在。后来警察让他们去见肇事司机刘*广本人,也就没有继续谈下去了。
第二次见面是三个月后的开庭,没错,那是第二次见面,他们说没钱那我们能怎么办,只能自己起诉问保险公司要了,可是保险公司说司机刘*广签署了一份放弃赔偿协议,不需要保险公司赔付。家属说自己对于这个毫不知情,每周去见司机一面但从没有听他提到过。我且不问你作为家属怎么做到的每周可以去见面,也许关系真的无所不能,但自己赔不起又撇清保险公司责任,这种行为真的让人很生气,怎么像是我们是过错方,而你们同气连枝一赖到底。
第三次见面又三个月了,想着对方也被关了几个月,大家都冷静的聊聊。可是他们倒像是在施舍我们,过错一方原来可以这么理直气壮。他们暗讽的问我们可不可以分期,既然想分期,那把保险公司撇的那么清又是什么原因?疲惫不堪的我们实在不想以后的岁月里还要因为这笔赔偿金再见面,肇事司机生龙活虎的样子,我们真的没有信心能冷静的直视。
整个过程回想起来并没有看到半点诚意,可他们却义正严词的说自己一直积极的赔偿,尽全力满足我们的要求。可在我看来怎么那么有恃无恐呢?
事情发生没多久就有长辈叹息我们那么快把父亲带回来,让政府没了压力,政府不会再出面管了。当时还觉得未必,我们想让逝者安息,可后面渐渐感觉到真的把所有压力揽在自己身上了。不是说人命关天,不是说群众的事无小事,政府自始至终都未施以援手,也没有出面协调。原来我们想的太简单,以为处理好后事双方会冷静的谈好,可是对方不断的找关系,让我们陷入四面楚歌的境地。父亲离开至今已经九个月,事情还没有解决好,我回想了整个过程不免发出以下疑问:
司机喝酒惩罚的到底是谁
面对不愿赔偿的肇事司机方,一审判决保险公司商业险不赔,受害者家属要向谁去要这笔钱?没喝酒保险公司赔偿,喝酒保险公司不赔偿,难道司机喝酒是我们受害方的过错吗?什么时候法律成了受害者赔偿的阻碍了,这种畸形法律法规人大代表不考虑提案吗?这种损害受害方合法权益的法律,民法典订立之际不应该修正吗?
保险公司的社会责任体现在何处
无法保障执行的法律判决不过是一纸空谈。保险更多的是保人还是保车又或者说保护的是社会安定。保险公司承担商业三责险赔偿责任后,其仍可以向醉驾司机追偿,不过是时间问题。车险作为一种强制保险,保险公司每年收取巨额保费,这点社会责任都不应承担吗?
每次想到父亲,脑海中浮现的不是和蔼可亲,不是严慈相济,而是“朋友”,可我的这位“朋友”去年突然成为了一位已故的父亲,而我什么都没来得及为他做,现在唯一能做的是将赔偿事宜处理好。在法律日益完善的今天,希望人民政府和人大代表能够看到法制社会下的真实情况,能够切实的解决民生问题,法律如果不能解决人民矛盾,那立法的初衷体现在何处。政府如若不能为民做主,又凭什么标榜是人民的政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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耒阳市委网信办
2020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