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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烈请求益阳市众旺公交公司尽快赔偿我后脑损伤综合费

时间:2020-05-19

涉及单位:益阳众旺公交公司

地区: 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

尊敬的上级领导:

您好!

我叫杨彩云 ,身份证号码是43232*********5325,在幸福人寿保险公司益阳中心支公司工作。

2020年4月7号,我在益阳市大海棠站,坐益阳众旺公交公司的20路公共汽车,欲到赫山庙办事。刷完公交卡时,是11:48分。突然,司机一个急刹车,我被猛地后退撞到不知是什么东西上再倒在地。司机发现后,喊我起来。当时,我头晕得很厉害,根本不能动。这时,一乘客指着我说:“你的头上有血。”我这才看到抱着头的双手鲜血淋漓,后脑上源源不断地渗出鲜血,将衣服都流湿了。于是,司机打电话给公司。对方问他是什么原因。他说想违规冲过红灯路口,但是没有冲过去。说完,司机问我是私了还是去医院?我说肯定去医院治疗,不私了。

车到赫山商业步行后,乘客都下车了。过了半个多小时,乘客在车下催促司机“赶快送医院”。这时,公司安全科一位姓郭的才赶过来。我想去附近的益阳市第三人民医院。可他们说益阳市第四人民医院是公司的定点医疗单位,把我送到了这里。急诊科的一位医师说我的后脑上有长约4厘米的伤口,要马上办住院手续。过了一阵,医院方面才给我手术。当时公司交了1000元,杨建章主任医师给我缝了7针。

第二天,医院又催我交医疗费,我只得给公司姓郭的打电话。在这段时间内,我给他们打了多次电话,公司好不容易挤牙膏似地交了4次钱。每次少则500块,多达1000元。自从坐车被摔伤后,我就感到不舒服,不能睡眠,全身疼痛,我要求医院开药给我治疗。可医生说不行,要出钱才可以,而益阳众旺公交公司只肯出1000元的后续医疗费。

就这样拖到了5月7日。我迫不得已的办了出院手续,到益阳市公安局赫山分局物证鉴定室请求鉴定。鉴定结果为:头皮血肿,脑外伤反应颈部软组织挫伤。论证:闭合型颅脑损伤(轻型)成立。根据GA/T1193——2014文件4、7、1条规定,自受伤之日起休息45日,建议出院后继续费用1500元左右。

5月12日,我到益阳市众旺公交公司找他们商谈。可他们只承认我29天住院时间,只愿意支付每天122元误工费、122元陪护费,50元一天的生活费,4元一天的交通费,后继续费用1500元左右也要按8折计算。对此,我咨询了专业律师,回复这是益阳众旺公交公司不合理的行为。

尊敬的上级领导:益阳市公安局赫山分局物证鉴定室是国家的一级法医鉴定机构,具有法律效力。可益阳市众旺公交公司却以莫名其妙的借口,置法律于不顾,将他们的鉴定结果置若罔闻,视为废纸,以大公司欺负弱小市民,制定“霸王条款”,强迫我接受,否则就对我不理不睬。正于他们的“口头禅”所言:“你被摔伤是小事,我们公司每年都经常发生,反正我们有保险公司赔钱。”为此,我特含泪请求你们为我主持公道,为我伸张正义,尽快督促他们补偿给我后脑损伤的综合费,让我治疗身体,早日恢复健康。在此呼吁上级有关部门,督促益阳市众旺公交公司时刻敲响安全警钟,加强司机的安全驾驶教育,以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此致

敬礼!

杨彩云

2019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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