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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宁县水庙中心卫生院绩效工资分配不合理

时间:2020-05-17

涉及单位:新宁县卫健委新宁县水庙中心卫生院

地区: 湖南省,邵阳市,新宁县

新宁县水庙中心卫生院绩效工资分配不合理。医院班子成员、行政人员、科室主任、院务会成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系数上调10%、15%、25%基础性绩效工资分配系数也同样上调10%、15%、25%!绩效工资医院班子成员、院务会成员多领了职工自然就少领。国家明文规定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从业人员的工资参照公务员的标准执行。绩效工资应高于医疗或持平。新宁县其他乡镇卫生院都能落实,唯独水庙中心卫生院例外。职工上班时间长啦待遇却少了!职工有想法、有意见、有诉求,不是跟医院领导作对造反,也不是为难领导们。只是想要得到属于自己的本份。但医院领导却对职工合理的诉求不与理睬,个别班子成员还说要拿“跳炸”的开刀。搞得医院像领导私人开的!职工问医院领导基础性绩效工资上调是怎么回事?医院领导说基础性绩效工资上调是班子成员、院务会决定的。但不知是谁给了院务会成员们这么大的权力?可以随意损占挤压职工正当的权益?请新宁县卫健委领导到水庙中心卫生院督杳、整改、落实!而不是流于形式,写个回复。医院领导等事情一过秋后算账。再次变本加厉挤占职工正当的权益!再次伤及职工卑微而脆弱的自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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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xnwxb2014 2020-06-05 11:22:25

      关于“新宁县水庙镇中心卫生院绩效工资
      分配不合理”的调查回复

      网友:你好!
      你于2020年5月17日投诉“新宁县水庙中心卫生院绩效工资分配不合理”的网信已经转我局处理。我局收悉后,立即安排人员深入水庙中心卫生院调查核实,依据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邵阳市财政局、邵阳市卫生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邵阳市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邵人社发〔2010〕72号和《新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宁县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新政办发〔2013〕3号的相关规定与要求。并将水庙中心卫生院的2020年绩效工资分配方案与全县其他乡镇卫生院的绩效分配方案进行了比较,我局党委对你投诉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将研究结果回复如下:
      新宁县水庙镇中心卫生院2020年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经过医院领导班子会、院务会反复研究,且广泛征求了职工意见,分配办法出台程序符合规定。
      在基础性绩效工资分配上,正职、副职、科主任分别上浮25%、15%、10%发放,我局已经责令该院从6月停止以上人员的基础性绩效工资上浮。该院要在我局进行年度考核后,才能根据考核结果核发班子成员、中层骨干的基础性绩效工资上浮部分。
      该院2020年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规定,公卫办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暂按单位绩效工资平均水平的90%核发,剩余10%作为考核浮动指标,年底公共卫生工作在全县考核排名进入前6名,再核发10%浮动工资,这样也能与临床一线人员持平,这有利于充分调动公卫人员工作积极性,符合绩效工资分配政策规定。
      特此函复。


      新宁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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