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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水滩交警大队执法不规范

时间:2020-05-13

涉及单位:冷水滩交警大队

地区: 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

本人13日08时44分许停在中兴路贝恩幼儿园前坪的车辆被贴了一张违停告知单,单子上署名为冷水滩交警大队,交通警察为雷巧*,此次执法过程中由两名城管人员对车辆进行拍照取证后,开具违法停车告知单,我全部都看见了,其中一名城管人员还穿了贴有警察标志的反光背心,我对此次执法行为有异议。第一,我车辆未停在人行道上,也未挡住且影响任何道路通行。中兴路上也未见相关标识标牌。第二,此次执法由城管人员作为主体进行处罚,但是开具的处罚却是冷水滩交警大队,这样处罚是否合理并且依法依规?我电话联系永州市交警支队,支队给予的回复是,有民警在另外一台警车上进行全程监督,请问交警监督城管人员对违法车辆予以交通违法处罚的依据是什么?

第三,既然该处罚单署名民警是雷巧*,那么雷是否在执法现场,是否知晓该执法行为?

第四,我收到违法停车告知单后,拨打上面投诉电话,客服却推诿给六城同创办公室,我想知道六城同创可以让冷水滩交警大队无视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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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永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20-12-25 17:20:12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发布的“冷水滩交警大队执法不规范”网贴我队已收悉,我支队领导非常重视,立即交办冷水滩大队安排人员对该事件进行调查落实,现就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1、我队根据市、区 “六城同创”(2019年7月开始)、顽瘴痼疾整治行动、中心城区交通秩序整顿攻坚行动工作要求,持续开展中心城区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加强了路面违法停车行为的整治力度,严格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规定,在城区主次干道及周边没有施划停车泊位的地方,依法开具违法停车告知单。

      2、目前我队辖区内执法主体有市交通秩序整治小组、区联合执法小分队、冷水滩交警大队,经调查该违停告知单由市交通秩序整治小组开出,市交通秩序整治小组由交警、城管、交通组成的联合执法小组,归市交通秩序整顿攻坚行动领导小组(设市交警支队)统一指挥调度,开具告知单的警务通装备也由领导小组统一调配。

      3、当事人反映的执法主体是否合理并且依法依规的问题,经核实此次执法是联合执法,当时交警、城管、交通三个部门抽调人员都在现场,交警抽调人员负责执法现场的监督。

      4、当事人收到《违法停车告知单》,对处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告知单之日起15日内,到永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法制科申请行政复议。同时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请将机动车辆按规定有序停放在停车泊位内,为创建中心城区良好交通环境共同努力。

      感谢网友对全市公安交警工作的关心,您的宝贵意见将促进我们工作作风的改进,提升交通管理水平

      永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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