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网上那些出于善意的批评,对互联网监督,不论是对党和政府工作提的还是对领导干部个人提的,不论是和风细雨的还是忠言逆耳的,我们不仅要欢迎,而且要认真研究和吸取。

《湘问》是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客户端“新湖南”的重点频道之一,由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voc.com.cn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主办,是媒体融合下的党媒移动问政、监督、咨询平台。《湘问》频道与湖南日报“社情民意”版、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在人员、后台、数据库、采编流程上互通互融,形成党报、党网、党端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

益阳奥地利春天27栋房屋质量问题不解决 开发商未取得住建局竣工验收备案违法收房

时间:2020-05-13

涉及单位:奥益阳市奥地利春天楼盘开发商、益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益阳市住建局

地区: 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

本人于2019年5月在益阳奥地利春天楼盘购买商品房27栋607房,合同约定交房时间为2020年1月份,开发商发出收方通知为2020年1月3日~1月4日,物业费收取时间为2020年1月15日。问题如下:

1.经咨询益阳市住建局,回复该楼盘至今未在住建局取得竣工验收备案就私自向所有业主发了收房通知,属于违规操作,益阳市住建局收到此问题的反馈是否有相应监督措施和处罚措施?

2.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目前已发现的有次卧外墙(飘窗处、墙角和屋顶角)、厨房(窗户和墙角)严重渗水,于3月底带楼盘相关负责人现场勘查并拍取有照片,填写了问题处理单2次,经多次(至少5次)与该楼盘物业沟通,问题以“拖”和“推”字诀应对,至现今问题仍得不到解决。按照合同约定,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达不到交房条件,属于开发商违反合同约定,益阳市住建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此过程中是否监管到位?

3.合同明确约定物业费收取时间为交房之日起算,并附有约定交房的具体条件为房屋无质量问题得到业主验收合格。现房屋因质量问题得不到交付,但物业处仍坚持按照收房入伙通知书(开发商单方面发出的通知)上说写的1月15日的算物业费,不交不予收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于此问题是否监管到位?


开发商内部相互推诿,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甚至找不到一个可以对话的平台来谈问题,益阳市市长热线也未得到回复,不知道该问题政府是否不予理会。


投诉反馈,及时掌握

处理中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发布评论

上传图片 支持jpg,gif,png等格式,5M以内

    我要投诉 部门回复 下载新湖南 在湘问上提问

    最新投诉

    更多

    关注排行榜

    更多
    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 华声在线新闻网站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 主办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