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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在中湘钨业上班时间受了工伤无人处理

时间:2020-05-06

涉及单位:中湘钨业

地区: 湖南省,郴州市,汝城县

2020年3月29号上午11点左右在湖南省郴州市汝城县延寿瑶族乡走马村茶山脚 中湘钨业 虎口工作,当事人邹*贱(我父亲)上班时间摔了一跤 导致肋骨骨折一根骨折两根骨裂,第二天30号不能上班矿山上的管事领导发现少了个人也不理睬不问,虎口一共就三个人在上班,30号当天我父亲去到汝城中医院检查住院 三四天还是无人问津,出院以后回到家找负责岗位的管理人员也是不理睬的态度,4月30号我带着我父亲当面找负责人讨个说法,虎口负责人什么都不说还直接说要告就只能告我咯,我这边也有手机录音,告的意思就是起诉他的意思,接下来负责人让我们找中湘钨业,中湘钨业又说让我们找负责人,他们根本不把我父亲受伤的事情当回事,本人对于中湘钨业跟中湘钨业矿山虎口的负责人处事态度非常的不满,我父亲在矿企业上面做了七八年已经是老员工了,从这次受伤的事情看得出来 矿上面的领导有多么的没有良心,中湘钨业是多么的无情,我父亲是老实的农民工文化水平低法律意识也非常的薄弱,什么都不懂,现在是法制社会 希望省领导能给到我受伤的父亲一份基本的保障与权力,衷心的感谢您们,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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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Lee66 2020-05-28 08:57:28

      关于“我父亲在中湘钨业上班时间受了工伤无人处理”的情况说明

      2020年5月6日,延寿瑶族乡收到网友在华声在线发布“我父亲在中湘钨业上班时间受了工伤无人处理”的问题,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安排走马村驻村领导欧阳飞牵头核实,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经核实,反映人为延寿乡简水村邹家组村民邹世庆,其父亲邹桂贱(今年56岁,联系方式:159****3278)于2020年3月29日在茶山脚钨矿外包虎口(该虎口由延寿乡走马村茶山脚组村民邹丁贱承包,联系方式:159****3957)因下班时间下楼梯时自己不小心摔倒,导致肋骨骨折一根、骨裂两根,3月30日邹桂贱到汝城县中医院住院治疗,共花费2800元。后来,邹桂贱找到邹丁贱商谈赔偿问题,邹丁贱表示会适当补偿一部分的医药费和误工费给邹桂贱。直至2020年4月30日,邹世庆与邹桂贱找到邹丁贱要个说法,因为商谈的时候双方意见偏差较大,所以邹丁贱让邹桂贱他们直接去找茶山脚钨矿,但茶山脚钨矿已经将该虎口全部承包给邹丁贱负责生产,茶山脚钨矿则要邹桂贱找邹丁贱。

      乡村干部已向邹桂贱解释用工性质问题,经过协调,2020年5月8日,邹丁贱已赔偿邹桂贱医药费3000元,并补偿一个月工资4500元,营养费500元,共8000元给邹桂贱。但邹世庆(邹桂贱儿子)仍然表示不满意,乡村两级会继续做好邹世庆的工作。

      延寿瑶族乡人民政府

      2020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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