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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益沅一级公路省道20480公里500米 测速设备的准确性

时间:2020-04-26

涉及单位:益阳沅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区: 湖南省,益阳市,沅江市

号牌号码: 湘AR55X1

号牌种类: 小型汽车

违法时间: 2020-04-14 12:30

违法地点: 省道20480公里500米

违法行为: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

采集单位: 湖南省益阳市沅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记分值: 6

罚款金额: 200

投诉内容:

[1] 请提供完整视频监控证据,一张图片是否足够?严重怀疑设备的数据准确性?自我感觉没有超速

[2] 高速公路和普通国道扣分标准有区别吗?付款金额200?依据在哪里?

[3] 此处测试是否有明显的提示驾驶人测试的相关指示牌等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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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沅江市交警大队 2020-04-28 16:02:41

      沅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回复
      当事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2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45条、第46条有关规定,驾驶中型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5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规定,记6分,罚款200元。如当事人对超速违法行为有异议,可持相关证件到当地公安交警部门查阅违法信息,也可到我大队查阅或提出咨询和质疑(违法信息属于个人隐私,不宜在网上公开)。
      我大队使用的测速设备2019年6经湖南省计量检测研究院检测合格(有效期一年)。测速路段设置了限速标志和测速告知牌,标志标牌齐全、清晰、醒目、规范、有效。
      欢迎社会各界对公安交通管理执法工作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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