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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桥镇交警中队包庇酒驾人员

时间:2020-04-26

涉及单位:高桥交警中队

地区: 湖南省,邵阳市,新宁县

2020年4月10日晚上12点左右,在马头桥镇坪山村路段发生的一起单方事故,违法人员利用关系,让高桥镇交警中队已证据不足,接受违法人员找人冒名顶替驾驶人的违法行为,两名酒醉驾驶违法人员,开车的是新宁县城管局的协警,叫李*俊,另外一名是车主,是回龙镇运管所的在职人员马*阳,希望上级领导严查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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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舞书生 2020-05-13 11:21:57

      关于“高桥镇交警中队包庇酒驾人员”的调查回复

      2020年4月18日我大队受理了投诉人牛*明反映的“国家在职人员参与涉黑,高桥交警中队对他们进行包庇。”的网络举报,并对投诉的情况进行了调查。

      经调查,2020年4月10日02时许,我大队高桥中队接到110指令称:马头桥镇梽木村发生一起单方事故。接到指令后,高桥中队中队长朱达伟带领辅警兰小砖、杨峰立即前往现场。在行驶至马头桥洞头村时,看到马头桥派出所警车及一辆面包车停在那里,在下车查看了解情况时,报警人牛*明称:我要举报国家公职人员饮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当时高桥中队朱达伟问报警人牛*明;“这里是事故现场吗”?牛*明说:“这不是事故现场”,随后牛*明带办案民警到前方一公里左右的事故现场。经勘查现场,一辆牌照为湘E88MW9的小型轿车冲出有效路面停在了路肩外的一条干水沟上面,除该车有轻微车辆损坏外,无其他第三者财产损失,也未存在其它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办案民警勘查现场拍好照片并做了相关记录后,办案民警把马*阳叫上警车准备前往高桥中队作进一步调查,此时马*阳称自己不是驾驶员,驾驶员徐*红回去开车去了,并联系了驾驶员徐*红到高桥中队接受询问。因事故发生地没有监控,无法确定驾驶员,于是办案民警与报警人牛*明一同在4月10日03时40分许前去马头桥派出所调取了电子卡口监控,通过查看该车经过卡口的照片,也无法确定驾驶员。(2020年4月20日网友在同一网站上发表“关于牛某举报新宁县国家在职人员参与涉黑一事的具体情况”中讲明报警人牛*明与马*阳系亲戚关系,因之前有个人恩怨,怀疑马*阳喝酒驾车,因此报警举报。)随后办案民警答复报警人,我们还要进行进一步调查取证确定驾驶员。4月10日05时,徐*红与李*俊到高桥交警中队接受询问,经高桥交警中队询问,徐*红称是他驾驶湘E88MW9小型轿车搭载李俊、马*阳发生单方事故。

      随后,办案民警对徐正红作呼气酒精检测,测试结果为0mg/100ml。高桥中队办案民警于4月10日下午14时分许到高桥派出所查询监控记录, 4月11日下午12时30分许到白沙镇治超站查询监控录像,均只能确定行驶轨迹,无法确认湘E88MW9小型轿车驾驶员。(以上有询问笔录、现场照片、视频监控、工作记录等证据证明)。

      我大队高桥中队按照相关规定,深夜及时出警,勘查事故现场、询问当事人、调取视频监控查证事故事实,公平公正办案,依法履职,且经调查办案干警与当事人双方无亲戚关系,不存在包庇行为。

      关于“国家在职人员参与涉黑”问题,建议投诉人向当地派出所报案。

      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0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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