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4-14
涉及单位:波水乡政府
地区: 湖南省,郴州市,资兴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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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4-14
涉及单位:波水乡政府
地区: 湖南省,郴州市,资兴市
我家是湖南郴州市资兴市波水乡七宝村黄毛岭组的,事情要回到波水06年7月15日的洪灾那天,那年何家山,波水乡都受到特大洪灾,我们家房屋田地全被冲毁。母亲也遇难,我那年12岁,刚好小学毕业。可是受灾重创如此,面临我要上学,父亲又已经54岁了,姐姐也是才如社会打工,困难可想而知,于是我父亲便找政府寻求帮住,几经周折于是政府给借了两万块钱,可是能有什么作用,于是我们便借住亲友家整两年后才建了房子,可是时隔几年政府便上门索要欠款,要求签字转接银行,父亲不肯,差点打闹起来,还是在场村干部解释清楚。可是那时我还在读书,父亲已接近60,房子还欠亲友几万。怎有情归还,这几年好不容易把我上学,家里建房欠亲友的钱还清,可是我们却收到起诉欠下高额利息不还钱的起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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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06年7.15洪灾受灾困难户被起诉”问题我单位已知悉,并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工作人员核实,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政策,7.15洪灾时受灾购房建房的,可享受2万元农商银行两年免息贷款,两年后未还贷即按贷款协议约定收利息,对多年不还本息的,农商银行按法律程序对其进行起诉。如贷款人主动来还贷款,利息可与波水农商银行进行协商,联系人:邵(13975768766)。
再次感谢并欢迎您对我单位工作的监督和提醒。
州门司镇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