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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石峰区城管涉嫌“钓鱼执法”

时间:2020-04-06

涉及单位:株洲市人民政府

地区: 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

2020年4月3号,我的车牌号为湘B27S79停靠在杉木塘七里香饭店前大坪,既不影响行人出行,又不影响车辆出入,周围也毫无警示标识,就在这种情况下,无缘无故被罚了100元。既然不能停靠,得树警示牌,否则被认为这是一个“坑”,是钓鱼执法,诱人过来罚款来补贴相关部门“小金库”。株洲城管必须向全市人民一个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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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石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0-04-10 14:57:06

      网友:
      您好!来信已收悉,关于您反映的“株洲石峰区城管涉嫌‘钓鱼执法’”问题,我单位高度重视,立即要求石峰区城管大队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1、通过核实人行道违停系统信息,确认您于4月3日13时19分将车辆停放在建设北路人行道,属违规停放,根据《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四十条、《株洲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和第六十六条之规定,城管执法人员有权对人行道违停车辆行为人进行行政处罚。
      2、经查看执法记录仪,核实城管执法人员在本次执法过程中属于非接触式执法,且株洲市人行道违停罚款是在“株洲城管”微信公众平台统一网上缴纳,全程不接触现金,不存在 “钓鱼执法”或补贴“小金库”问题。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之规定,“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辆”为禁止性条款,人行道禁停无需设立禁停标志,且在2019年6月正式运行人行道违停系统之前,已在全市范围内的电视、广播、报纸、和直播等媒体平台上进行了宣传和告知。
      欢迎广大网友朋友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如后续需要我局解释相关事宜可以与我局城管大队联系(联系方式:22629754)。感谢网友朋友对城市管理工作的支持。


      石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0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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