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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服役期间未收到代耕费(福利等)事宜

时间:2020-04-06

涉及单位:祁阳县民政局,祁阳县退伍军人人事局

地区: 湖南省,永州市,祁阳市

鄙人王*骏(退伍军人),曾于1990年12月-1993年12月服役。前些日子,通过祁阳战友聊天知悉,我们曾在服役期间,各现役军人的家属每年底,都能收到政府一次“代耕费”。曾记得在部队探亲回家期间,只见到我家老屋正门上方,镶着一个“军属光荣牌”。事后便向我父母多提及此事,父母说,均未收到有关这方面任何福利。后又问了同乡同年去参军战友,他说也没有。上月中旬,通过大村甸镇武装部及民政办电话与微信了解。他们回复称:因时间隔大久了(快30年了),财务制度已经超过了保管期限范围,而且当时乡武装部长—李*平同志,现已退休,找不到他联系方式。无奈通过县民政局得知此类福利机构档案资料,已移至退伍军人人事局优待股或安置股承办,我分别打电话向股室负责人征询,他们回复:“现役军人没有什么代耕费或其它慰问福利的”。那事情就蹊跷了,难道一个县,一个区的,不同乡镇这么多年来就有两个不同的政策?一个地方两边天?

我服役期间户籍系:祁阳县大村甸区新卜子乡迎新村8组曾用名-王*峰(现并村后改名为联星村8组)。我于2013年迁入祁阳县龙山街道办百花小区。现呈请有关领导能引起重视,督促机关机构帮我们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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