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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领导们主持公道还我们一个青山绿水的生活环境

时间:2020-04-02

涉及单位:新化县政府

地区: 湖南省,娄底市,新化县

尊敬的各位领导及有关部门:

我们是湖南省新化县石冲口镇尧岭寨村的村民。现我们泣血向各位领导及有关部门控诉彭*忠非法侵占尧岭寨村村集体山地进行非法采矿,严重破坏当地生态环境,造成山体滑坡重大安全隐患,污染村民生产生活用水,损毁房屋、良田、水渠、公路及祖坟,请领导们主持公道,还我们一个青山绿水的生活环境。

一、彭*忠侵占山地非法采矿历史

彭*忠系新邵县龙溪铺镇人,自2012年3月份起,彭*忠未经我村同意,在未办理合法手续(无用地手续、采矿许可者、安全生产许可证、爆破作业许可证等),无任何租赁或租用手续的前提下,在我们原尧公寨村集体所有的“井水坳边”开采花岗岩,至今已7年有余,盗取花岗岩资源近10万方,按市场价每方800元计,其盗取国家资源总价值8000余万元。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之规定,彭*忠的行为已经构成非法采矿罪,且属情节特别严重范畴。

二、彭*忠非法采矿造成的危害

彭*忠非法采矿行为不仅造成国家资源流失,而且严重破坏了当地村民的生态居住环境,植被遭到大面积破坏,水土严重流失,居民生产生活用水受到严重污染,空气中粉尘弥漫,村民生活在白色恐怖之下。这几年,非法开采留下的废土、废石损毁农田十余亩,爆破作业造成附近村民房屋开裂,矿山转运石料的车辆压坏马路、破坏沟渠,越来越多的村民得矽肺病、尘肺病。盗取资源余下的废石废土随意弃置在山披上,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一旦遭遇暴雨天气,极易诱发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严重威胁到当地400余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我们的质疑

1.这样非法开采长达7年之久,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不知情?

2.非法开采这么多年,有关部门在未进行任何处罚的前提下,竟然还给其办理采矿许可证,这符合程序吗?难道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3.非法开采这么多年,我村村民自2019年6月份起就不断向石冲口镇人民政府、石冲口派出所、新化县林业局、新化县环保局、新化县国土资源局提交举报材料,请求有关部门为民做主,还我们绿水青山,为何相关部门不肯出面调查此事?

4.现山坡上堆积了大量的废土废石,没有采取任何安全防护措施,春雨季节即将来临,若造成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引发群死群伤,到时候谁出面解决这个问题?

5. 彭*忠曾答应修复压坏的公路和沟渠,见其迟迟不动工,无计可施的村民自发向彭*忠讨要说法,谁曾想彭*忠却以村民无礼闹事为由报警,石冲口镇派出所干警、石冲口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竟然不管不问就抓了几个村民。试问,这样的出警,这样的随意处理合法吗?

四、我们的诉求

1.请各位领导及有关部门做主,彻查彭*忠非法采矿问题,并就以上五点质疑给我们一个合理的解释;

2.请求有关部门吊销娄底市旺忠石材开发有限公司《采矿许可证》,并依法追究彭*忠非法采矿罪;

3.请有关部门责令彭*忠修好马路、沟渠、房屋,清除农田中的废渣、废石,修复生态环境,还我一个绿水青山;

4.责令彭*忠依法赔偿村民经济损失;

5.依法彻查彭*忠的保护伞,并追究责任。

我们祈盼公正廉明的上级领导关注此事,迅速查清此事,依法追究彭育忠刑事责任,并赔偿村民损失,消除安全隐患,给我们的子孙后代留一片绿水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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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石冲口镇人民政府 2020-04-30 11:53:30

      关于“请领导们主持公道还我们一个青山绿水的生活环境”的回复

      网友:
      您好!
      您在投诉直通车反映的“请领导们主持公道还我们一个青山绿水的生活环境”信件我镇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该采石场的证照办理情况。
      石冲口镇尧岭寨村花岗岩矿资源丰富,2013年10月以前,当地村民在矿区内私设了三个采矿点进行开采花岗岩石材。对于尧岭寨当地村民的采矿乱象,石冲口镇人民政府和尧岭寨村支两委进行了大力整治,并进行逐步规范。在此背景下,彭育忠对此地进行实地考察,与当地村支两委进行沟通,与当地村民达成协议收购了三个采矿点,并征收了周围的山地。当时的县国土资源局、县人民政府相关领导均支持此矿权的设立,组织相关技术单位编制了采矿权设置方案,并将该地纳入了第三轮矿规,名称为新化县石冲口镇尧公寨饰面石材用花岗岩矿,面积为0.14493平方公里,第三轮矿规于2017年12月31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2015年5月,彭育忠对原三个矿点进行合并治理,但因手续没办理完善,被娄底市国土资源局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处以52125元罚金,此后彭育忠停止了开采。
      2015年11月,应娄底市国土局的要求,对该地进行综合治理,由彭育忠委托省煤堪二队对该地编制了地质灾害治理方案,后由彭育忠组织施工,共花费资金350万元,于2016年10月新化县国土局组织专家对该项目进行了验收。
      2016年12月-2017年12月,娄底市国土局和新化县国土局会同县委县政府同意,在此处设立采矿权,并依序推进有关工作。
      2018年3月到2019年3月,湖南省工程勘查院(418队)进场进行勘探,由418队和县国土局委托新邵县冠辉石材开发有限公司对该矿点进行试采,数据用于测算饰面石材荒料率,试采原矿已纳入拟设矿权资源、储量进行有偿处置。
      2019年3月到9日,完成该采矿权挂牌前的所有工作。并于2019年9月31日挂牌,10月31日由彭育忠妻子李旺珍摘牌,2019年12月31日办理了采矿许可证。
      2019年11月申办好了环保局的环评工作,并通过评审,出具了批复。
      2019年12月申办好了水土保持方案,通过评审,出具了批复。
      2019年12月,编制了安全生产设计方案,并于2020年3月13日向市应急局提交了安全设施设计的申请资料,市应急局于2020年3月20日进行了批复,允许按安全设计方案进行施工。
      2020年1月申请办理林地手续。
      (二)关于石场农赔方面的说明:
      2019年11月开始,为妥善处理该采石场与周边群众的农企矛盾问题,安排了专门工作人员以及镇司法所,组织村支两委、矿方、相关群众进行了多次协商。至目前,采石场与相关农户就有关农赔问题已基本签订好协议,只有极个别群众由于要求过高暂未达成一致意见。
      (三)关于环境影响问题
      该采石场下方农田距离较远,并已退耕还林多年,造林后基本已荒。采石场周边300米内无居民居住。企业现已按要求对水土进行了治理并验收合格,并取得了相关证照。采石场运输路线上的村道确有损坏,但已与采石场达成一致意见,由采石场出资对道路进行加宽并硬化。
      (四)经调查了解,该采石场近年无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下一步镇政府将继续做好监督巡查,督促企业按要求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和环保工作,做到依法办企。积极处理好农赔问题,做到有损必赔,确保群众的合法利益。积极做好群众的思想沟通工作,合理诉求依法解决,避免无理要求,优化企业生产经营环境。

      石冲口镇人民政府
      2019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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