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4-01
涉及单位:张家界鑫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区: 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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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4-01
涉及单位:张家界鑫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区: 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
本人于2016年在位于永定区西溪坪鹭鸶湾桥头(体育馆对面)的东岳.新外滩小区(潇湘华府一期)以全款支付的方式购买了一套房子,2016年12月31日开发商给我们交的房,到现在已经有三年多的时间了,房产证还没有办下来,给本人造成了很多不便,希望有关部门给予解决。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关于潇湘华府一期办理不动产有关情况的回复
尊敬的网友:
就您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核实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办理首次登记应提交资料有关要求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土地权属来源材料;
(二)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
(三)房屋已经竣工的材料;
(四)房地产调查或者测绘报告;
(五)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六)其他必要材料。
二、申请办理不动产证情况
经核实,截止2020年4月2日,张家界鑫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业公司)已提交7#、8#、11#、12#、13#、14#、15#栋办证申请资料,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正在对申请资料预审,鑫业公司要根据申请资料预审情况及时进行资料补正。在资料完全合格之前,我局将加强对鑫业公司的办证业务指导。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
张家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4月3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转相关单位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