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3-31
涉及单位:新环境连锁九方店
地区: 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
《湘问》是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客户端“新湖南”的重点频道之一,由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voc.com.cn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主办,是媒体融合下的党媒移动问政、监督、咨询平台。《湘问》频道与湖南日报“社情民意”版、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在人员、后台、数据库、采编流程上互通互融,形成党报、党网、党端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
时间:2020-03-31
涉及单位:新环境连锁九方店
地区: 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
起诉书
事由:
1新环境公司设局炒房,给消费者制造虚假购房环境,刺激消费者冲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格式条款。(中介说已经带了四五批客人看房,其中有两个人正在考虑。房东要涨价,你要看中抓紧下手,诱导买方当晚签订合同,这就是他们设的局)。
2合同单方面制定的格式条款加重消费者义务。(其中有一项让消费者在两万元定金的基础上追加五万元定金。免除中介自身责任)。
3虚假宣传,骗取消费者签订合同。宣传时建筑面积是107平米满二唯一。签订合同时,房屋不满两年,只有86平。(问中介为啥这个86平?中介回答说,86平是室内面积,加公摊面积加赠送面积等于107平。实际的室内面积60多平,这明显是欺诈行为。)
4明显违反《合同法》,房东只出示了房产证照片。未出示原件及复印件,且房子处于抵押状态,签订合同后,也未将房产证复印件交给购房者。
5隐瞒房屋信息。我问该房啊,是否谈过单?中介说,没有谈过后,经了解,该房已经谈过单。上次谈谈结果为房东包增值税和个税共四万元左右。而我轻信了中介的话,损失了四万元,违反《合同法》第425条。
6该房地产公司存在严重的偷税漏税行为啊,因为我给中介定金和中介费,他并未给我开发票只给我了收据,而且转的是个人账户。该公司是连锁公司,常年这么操作!存在偷税漏税。
诉求:
1综上,合同是在欺骗的情况下签订的。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五十三条规定。此合同属于无效合同,请求解除合同。
2该公司退还定金20000元,加其他费用10500元,共计30500元。
3赔偿起诉人,误工费伙食费共计2000元整。
4要求工商部门依法对该公司进行处罚,规范房地产市场,维护消费者权益。
5根据刑法第224条规定,新环境贺,刘属于合同诈骗。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6该公司存在偷税漏税行为,希望税务部门调查后严厉处罚。
以上内容均为事实,并为此承担法律责任。
举报人:郑*明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关于对新环境连锁九方店投诉的回复
网友:
您好!来信已收悉,关于您对新环境连锁九方店的投诉,建议您携带相关票据、合同前往田心工商所进行投诉(联系电话:28432261);也可以直接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
株洲市石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