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2-24
涉及单位:绥宁县政府、绥宁县汇丰超市。
地区: 湖南省,邵阳市,绥宁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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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2-24
涉及单位:绥宁县政府、绥宁县汇丰超市。
地区: 湖南省,邵阳市,绥宁县
绥宁县汇丰超市自春节以来,在冠状病毒疫情期间哄抬肉价,经调查,现在有关乡镇及县城农贸市场所有猪肉经商户,肉价都稳定在每公斤60元。唯独汇丰超市随意提价,欺骗消费者。然而,更可恶的是为了逃避打击,虚打肉类条码。按照肉类正常标价,猪腰排肉、大腿肉价格在每公斤60元,排骨肉每公斤70元。然而绥宁县汇丰超市将所有猪肉按“光排骨”价位打出条码。以显示“合理”的肉类价格来欺片消费者。针对这种不良商贩,我在02月17日致电消费投诉电话“12315”价格举报电话“12358”,无人接听。紧接着拨打绥宁县政府县长的电话,没人接听,一直再拨打绥宁县政府办公室电话(7611063)一直没人受理投诉。
汇丰超市在2019年猪瘟未发生之前。正常的市场价是每公斤24元--26元之间,然而汇丰超市在下午购物高峰期,没肉卖的时候,临时宰杀以以每公斤30元的价格卖给顾客。绥宁县汇丰超市,长期以来擅自提价,扰乱市场秩序。严重的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长期以来这种不良现像一直得不到有关部门的重视,为了绥宁县社会稳定,保证人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希绥宁县有关部门引起重视。坚决打击趁疫情非法提价,影响人们的正常生活保证市场物价稳定有序。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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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网民投诉“绥宁县汇丰超市随意提价,欺骗消费者”的答复
网民朋友:
您好!
您关于“绥宁县汇丰超市随意提价,欺骗消费者”的投诉我局已于2020年2月26日下午收悉。并迅速安排执法人员进行了现场核查,现将本局的核查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您所反映绥宁县汇丰超市将猪肉按“光排骨”价位打出条码的事实属实,同时查明其还存在未按规定进行明码标价等问题。
二、我局于2020年2月27日对绥宁县汇丰超市涉嫌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感谢您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绥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