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1-22
涉及单位:浏阳出租车公司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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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1-22
涉及单位:浏阳出租车公司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市
一月二十一日,凌晨一时许,我与家人在浏阳市马鞍山与金沙路口交界处拦下一辆的士(湘A XL262)前往建材路口,由于店内起火我们很着急,所以跟师傅说提前扫码支付车费,路程在起步价内,就算是夜间行车也就是六元,但司机叫我们着急去救火,便趁火打劫,强行要求我们支付十元,我们不愿意他便把我们扔在金沙路中心加油站附近,在我们下车后还跟随我们下车,想要打我们。在别人有难的时候不是施以援手,而是趁火打劫,并且企图实施暴力行为,我不知道为何浏阳人民中会有素质差到这种地步的人存在,我也明白了为什么会出现的士将共享自行车扔出城外这种让浏阳人耻辱的事情。我曾经多次遇到过的士不打表然后乱收费用的,所以如果不是很紧急的情况我宁愿多花点钱做滴滴也不愿坐的士,起码滴滴是有自己的严格收费标准的。我希望有关部门能严格把控上岗的士司机的质量,能像长沙等大城市一样,上车打表,开发票,履行作为一个中国公民该尽的义务。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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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您好。
您在反映的关于浏阳出租车恶意涨价的问题收悉,经认真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1.我局二级机构城乡客运事务中心召来车牌号为湘AXL262的出租车当班驾驶员肖某进行询问调查,其陈述内容与您反映的内容基本一致,您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
2.依据《长沙市城市公共客运条例》第六十一条之规定,我局对车牌号为湘AXL262的出租车当班驾驶员肖某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其停运学习5天。同时,责令该车所属企业天安公司对该驾驶员处以罚款200元,扣除其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5分,同时加强对驾驶员的职业道德素质及出租车驾驶员从业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学习。
感谢您对浏阳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同时为给您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浏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