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1-16
涉及单位:长沙市120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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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1-16
涉及单位:长沙市120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
我是长沙一名普通市民,2020年1月14日约15时左右,不慎连人带车从浏阳河大桥摔落。时值长沙最冷的时节,刺骨的河水蔓延至全身,加上意外摔落时不慎受伤,当时惊慌失措,六神无主。我第一时间求助于110民警,之后有热心的群众帮我拨打了120。饥寒伤痛之际,我想起我姐姐在湖南省中医院上班,于是赶紧联系我姐姐。我姐姐接到我的求助担心万分,立马提出让我不要担心,原地等待救护车,并提前帮我安排中医附二的床位及急救医生。可是,长沙市120的医务人员到来后,我跟他们说明,我要去中医附二,他们却不顾我的要求,擅自把我送到长沙市一医院,这让我十分费解。两个医院一路之隔,为什么他们不按我的要求转送呢?在到达长沙市一医院后,我再次提出要去中医附二就诊,120的工作人员这才极不情愿的重新发车,把我送到了马路对面的中医附二。幸亏此次事故中,我没有生命危险,如果有大出血,或者脑外伤之类,明明我姐姐已经提前帮我安排好了医生,等我送到医院后,第一时间就可以接受检查和救治,可是被120工作人员这一耽误,不是反而影响了我的急救时机吗?整个事件,现在想起来还心有余悸,索性这次意外最后有惊无险,作为一名普通市民,感谢110与120救危救难之余,我觉得120的工作人员,还是要酌情考虑患者的意见。
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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