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1-13
涉及单位:衡南县相市乡乡政府
地区: 湖南省,衡阳市,衡南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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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1-13
涉及单位:衡南县相市乡乡政府
地区: 湖南省,衡阳市,衡南县
我是相市乡金紫村红旗组村民刘*辉,委托外甥女代我叔父刘*栋向政府申诉如下:我今年81岁,无儿无女。户口以前随哥哥一家在一起,后来哥哥的三个儿子分家时,我的户口落在长侄家。但长侄20多年前丧妻后一直因贫困未再娶,且常年在外打工,我多年来自食其力也未向政府求助。以前侄子们在照顾他们的母亲即我的嫂子时会顺便关照一下我的生活,现大嫂已故,三位侄子无一人住在我家附近,且房前屋后邻居也相隔太远。感谢国家政策好,靠侄子靠邻居也还要靠政府,人生垂暮之年,我向政府要求与侄子分户。我想得到相市乡政府的帮助,让我可以尽快与侄子分户好得到政府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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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请衡南县相市乡政府为我与叔父办理分户手续》一帖的回复
华声在线《湘问·投诉直通车》栏目组:
日前,我乡金紫村红旗组村民刘某栋委托他人在贵栏目发帖,要求与其侄儿刘某辉分户。现就帖文中反映的事项简复如下:
根据《湖南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居民如需分户,自行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到公安机关办理。详情可咨询衡南县公安局相市派出所,电话0734-8691606。
感谢广大网友对我乡工作的大力支持!
衡南县相市乡人民政府
2020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