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1-13
涉及单位:江华县人民医院,江华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地区: 湖南省,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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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1-13
涉及单位:江华县人民医院,江华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地区: 湖南省,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
2019年11月11-12日我陪同姐姐李*梅回户籍地办理听力残疾证,按要求填写了申请表,并在指定评定机构江华县人民医院提交了村委证明并做了残疾鉴定。江华县人民医院的结论为:‘’听力损伤40-60DbHL,理解、交流等活动上轻度受限,参与社会生活方面存在轻度障碍,听力残疾四级‘’。
对于江华县人民医院的结论,我们认为认定机构存在误诊,不尊重客观性事实,存在原则性错误:
1,较好耳听力损伤40-60DbHL,存在错误。
根据残疾评定量表,听力损失应取500 Hz、1000 Hz、2000 Hz、4000 Hz四个频率点纯音气导听力损失分贝数的平均值。根据深圳龙岗区耳鼻咽喉医院听力学中心检测结果,较好耳平均听力损失应为92.5DbHL,认定机构存在读取错误。
2,理解、交流等活动上轻度受限,存在错误。
本次申请的是听力残疾鉴定,并非智力、言语或其他残疾鉴定;在理解、交流等活动受限方面的评定,应遵循是否能依靠听觉进行言语交流的方式鉴定。在鉴定过程中,只能写字交流,听力完全丧失,在理解、交流等活动上极重度受限。本人在场可作证,亦可调取当日院方就诊监控视频证实。
3,参与社会生活方面存在轻度障碍,存在错误。
基于1,2的客观事实,听力的完全丧失,社会生活方面的障碍参与何能轻度?又试问对于听力极重的人群,江华县可以提供哪些学习与就业机会,生活如何保障?
4,听力残疾四级,存在错误。
根据听力残疾标准,较好耳平均听力损失大于90dBHL,不能依靠听觉进行言语交流,在理解、交流等活动上极重度受限,在参与社会生活方面存在极严重障碍。应属于一级残疾
对于江华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李*梅‘’投诉江华县人民医院医生医德医术不作为,误诊”、“投诉江华县人民医院耳科科室相关医生”的帖子进行的调查与回复;我们也在此进行投诉,没有认真调查,调查不实:
1,认定机构的结论存在错误,该局没有切实地审核鉴定资料。
2,该患者打投诉电话时没有严重沟通障碍,存在错误。
患者从未打过电话,一直都是作为家属的我们打的电话,进行的沟通,在投诉时均有告知是其家属。微信、通话记录均可查证。
3,自行外出打工社会活动也无严重障碍,存在错误。
其工作单位设置了残疾人部门,而非普通部门;在此我们也感谢国家、社会,感谢深圳政府的扶持。
作为江华县区残疾等级的评定机构,应谨遵职责与使命;作为县卫生局,应实事求是,充分调查。
对于鉴定方面存在的疑问,我们有积极咨询鉴定医师。由于工作地的不便,所以采用微信、电话方式咨询。鉴定医师给与的回复是,鉴定结果由本院专家团得出结论,有疑问请找其领导,存在推脱,也无后文。
以下为当日鉴定资料: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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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江华县人民医院误诊,县卫生健康局调查不实”已收悉,我局立即组织人员对反映情况进一步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1、请当事人抽时间到县人民医院进一步做听力检查评定,我们将组织县人民医院专家为当事人检查、评定。
2、如对再次评定结果仍有异议,请当事人向县残联申请到上级医疗机构进行复查。
感谢贵办关心!
江华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