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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竟将“三无产品”开具在处方笺上销售给婴幼儿服用

时间:2019-12-21

涉及单位: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郴州市苏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郴州市卫健委、12315

地区: 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

今年2月23日,孩子5个多月,因睡眠不好,且湿疹不断,又有牛奶过敏(2+),到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儿童医院儿保科问诊。检查后,未明原因,医生疑过敏导致,建议将正在喂养的奶粉换成药用氨基酸奶粉,并强烈推荐舒儿呔氨基酸奶粉,告知可在医院便民药房购买。

2月26日,因孩子腹泻,再到该院消化内科就诊。消化内科陈*梅医生得知孩子牛奶过敏后,亦建议改氨基酸奶粉喂养六个月后再复查过敏原,也强烈推荐了舒儿呔。之后,再儿保科问诊。工号3361的儿保科医生刘*英开具了处方笺,指定在医院便民药房购买舒儿呔氨基酸奶粉以治疗中重度牛奶过敏,并要求喂养六个月后复查。于是,本人连续3次持该处方笺到该医院便民药房购买了30罐舒儿肽氨基酸营养配方粉(消费金额10440元)。

服用该奶粉期间,孩子睡眠和湿疹问题更加严重,且身体腹部以下出现大面积肤色不均,本人又前往儿保科问诊,医生要求用满六个月以后再复查。但因便民药房只说缺货未告知原因,无法购买,只能到多乐宝贝母婴店购买了3罐(消费金额954元)、贝贝乐母婴店购买了2罐(消费金额596元)同样的氨基酸奶粉。

9月,得知奶粉厂家因为没有特殊医疗药用食品生产资质将产品下架,且该厂家已于2019年5月、6月、7月、8月连续四次发出产品召回通知,三级召回,召回产品包括2017年7月30日至2019年7月28日生产的舒儿呔。人民日报也于7月29日强力曝光了该厂家生产的“三无”特医食品和黑色产业链。但医院、便民药房和母婴店知情后均未告知,仍然继续销售。本人立即带孩子复查过敏原,发现服用近七个月所谓特殊医疗配方氨基酸奶粉后,牛奶过敏由中度过敏变成重度过敏,西红柿、大米和玉米由不过敏变成了重度过敏,这说明宝宝的整个免疫系统均受到了损害!而周边的朋友在十月份去第一人民医院儿童医院就诊仍有儿保科、消化内科的医生在推荐该三无产品。

整整7个月,举报人的孩子在医生的建议下,从5个多月大开始将这款没有资质厂家生产的舒儿呔氨基酸配方粉作为唯一主食,身高和体重生长严重滞后,各方面指标表明严重营养不良,睡眠问题亦愈发严重,且身上还出现了大面具肤色不均。

搜集相关证据后,本人于9月8日向市委巡察组递交了举报信;9月18日拨打12315维权,且向郴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9月29日向郴州市卫健委举报,请求卫健委督促人民医院自查。

在市巡察组的督察下,在举报人的强力要求下,2019年11月19日上午, 第一人民医院组织本人和便民药方面谈,会上医院辩称涉事医生并不知道该产品有问题,医生开具的处方笺也由便民药房提供,而医院与便民药方只是租赁关系,一切责任均在便民药房,医院说他们本着“负责任”的态度,也对相应人员进行了处理,而他们所谓的处理也仅是批评教育这种无关痛痒的形式而已,最“严重”的也只是责令开处方的医生公开检讨、诫勉处理而已!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将三无产品作为处方药品推销给过敏宝宝,且明知召回仍不告知,给宝宝的身体带来了不可预见的伤害,而宝宝连续受到七个月的这些伤害仅仅是批评教育公开检讨就可以解决的!!!!这就是欺负老百姓势单力薄吧!!!!!

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将过错全部推给便民药房,还称医生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推荐的,医生并无其他责任。作为普通老百姓,我看到的是便民药房设在医院里面,且医生开具的是写有“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处方笺”字样抬头的处方,难道医生不该为开具了、且签了字的处方负责?医院指定的舒儿呔品牌奶粉,包括氨基酸配方粉、新生儿黄疸期配方粉、深度水解配方粉、追赶期配方粉,实际只是成本几十元的固体饮料,连保健品都算不上!更别说为婴幼儿提供营养!!而且,这些三无产品涉及的都是刚出生的婴儿或有过敏情况的婴幼儿,影响面广,危害人数众多,且婴幼儿身体机能不全,其造成的损害可能是正常人的数倍!可是相关部门却不审查产品资质,甚至是明知道没有资质还要销售,欺负普通百姓不懂医用奶粉需要特殊资质,利用为人父母一切为了孩子而会相信医院的心理,赚黑心钱,谋求暴利。

12月中旬,本人还了解到,其实举报人持有的那张医生开具的指定购买舒儿呔奶粉的处方笺并不仅仅只存在于消化内科和儿保科,且在儿童医院住院部的呼吸科里面依然还存在着!!!!!这说明当时该处方笺的流通涉及到医院众多部门,但凡宝宝的表象与过敏有一丝挂钩,就会被各大科室的医生以处方笺的形式要求患者去购买舒儿呔系列奶粉!!!按照法律规定,儿童医院兜售特医食品(特殊医疗食品)没问题,但却指定产品推销,且是无资质的问题产品,谁敢相信有医院与商家没有利益关系?!

如果医院这种坑害孩子的行为是让人失望伤心,那市场监管部门的表现更令举报人寒心!投诉至今已过了3个多月,我们要求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要求各门店停止销售此款奶粉,并追究相关门店责任,至今仍未反馈情况。本人请求市场监管部门就这款奶粉有无生产资质、是否含有不适合婴幼儿服用的成分、各项成分配比是否达到了婴幼儿营养配方粉的营养要求进行鉴定,而该部门在扣押了经销商几罐奶粉之后,只将其按照固体饮料的标准来鉴定,且只鉴定了水分、蛋白质、重金属Pb、防腐剂和甜味剂这几项无足轻重的成分,明显存在袒护商家,掩盖漏洞!市场监督管理局这种不负责任的处理行为,导致消费者维权困难重重。

婴儿对于每个家庭来说都视如珍宝,而这些人却将别人家的婴幼儿视为草芥,天理难容!婴儿由于各方面脏器暂未发育完善,婴幼儿食品的要求也会比成人食品的要求更高。科学松鼠会也公开表示“婴儿配方奶粉之所以要特别管理,就是要把‘能否给婴儿吃’统一由监管机构来判定。没有取得婴儿奶粉配方注册的固体饮料,不管配方如何,都不能推销给婴儿吃,潜在的风险不见得能从产品标签上看出来。”长期食用不合格的三无产品,势必对身体健康造成损害,即使现在无法看出损害,对未来的体质影响无法预计,后果不堪设想!请求领导为我们老百姓主持公道!

请求领导组织相关部门彻查第一人民医院儿童医院儿保科、消化内科、呼吸科、相关采购人员以及母婴店是否存在私拿回扣、失职、渎职等违法违规行为,从而导致三无产品流向母婴和医务渠道。

请求领导要求医院和母婴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退一赔十,并赔偿投诉人孩子的健康损失费和精神损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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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集团 2019-12-22 15:26:29

      关于网友反映情况回复如下,2019年9月23日,院纪委收到市委巡察组转办的群众举报反映北院(儿童医院)医生推荐患者购买无资质配方奶问题线索。举报人反映在带孩子到北院(儿童医院)就诊的过程中,因患儿牛奶过敏,医生推荐使用氨基酸配方粉,在沟通过程中,北院门诊坐诊医生陈雪梅和工号为3361的刘泽英医生在推荐氨基酸配方粉的品牌时都首推舒儿呔,并告知患儿家属便民药房有舒儿呔配方粉。在使用舒儿呔配方粉的过程中,举报人从网络上了解到该配方粉的生产厂家不具备生产特殊医学用途配方粉的资质,该配方粉的产品类别是“其他固体饮料”,不能作为牛奶过敏婴幼儿的营养替代品。
      经查,2018年下半年,“舒儿呔氨基酸营养配方粉”(以下简称舒尔呔)的郴州经销商(郴州益信康食品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郴州益信康)与湖南博瑞药业有限公司签订了采购协议,舒儿呔的品种明细为“其他固体饮料”,湖南博瑞药业有限公司认为舒儿呔有合格的质量检验报告单,符合食品的引进标准,遂将舒儿呔作为食品引进并放在北院(儿童医院)便民药店和中心医院便民药店进行销售。而在实际的销售过程中,郴州益信康的业务员将舒儿呔作为特殊医学用途食品进行宣传推介,还私自印制了题为“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处方笺”、落款为“便民药房”、内容为舒儿呔各品种配方粉的便签纸,并发放到北院(儿童医院)儿童消化内科、儿保科各诊室。
      在诊疗过程中,北院儿保科的刘泽英医生和儿童消化内科的陈雪梅医生在未核实上述便签纸来源是否真实可信的情况下,以此便签纸为依据,将舒儿呔作为特殊医学用途的氨基酸配方粉推荐给了举报人,北院儿童消化内科的陈雪梅医生也以题为“郴州特殊医用途食品专供店郴州妈仔谷母婴店”提供的一份宣传单为依据,向病人推荐各配方粉品牌,其中包括舒儿呔。
      医院药学部分管便民药店的工作人员和药学部负责人对便民药店报备的药品以外的品种未进行审核,履职不力。北院(儿童医院)儿保科、儿童消化内科负责人对题为“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处方笺”、落款为“便民药房”、内容为舒儿呔各品种配方粉的便签纸的来源未进行跟踪了解,放任科室医生使用,履职不力,造成恶劣影响。北院儿保科刘泽英医生和儿童消化内科陈雪梅医生在未核实题为“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处方笺”、落款为“便民药房”、内容为舒儿呔各品种配方粉的便签纸来源是否真实可信的情况下,以此便签纸为依据将舒儿呔作为特殊医用途的氨基酸配方粉推荐给举报人,工作失职,造成恶劣影响。依据《关于对违反群众工作纪律和干部作风要求进行问责的暂行办法》(湘组发[2013]10号)第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经院党委研究,决定给予药学部分管便民药店的工作人员周珊羽书面检查、诫勉处理,给予时任药学部主任徐雨佳批评教育处理;给予北院儿保科主任侯彬兰、儿童消化内科副主任何志刚批评教育处理;给予北院儿保科刘泽英和儿童消化内科陈雪梅责令公开检讨、诫勉处理,并在全院医生大会上作公开检讨。
      希望全院干部职工要引以为戒,严格遵守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不忘医者初心、牢记健康使命,牢记“一切为了人民健康”的医院宗旨,贯彻“用心做好每一件事,让每一个患者满意”的医院服务理念。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医务部、护理部对全院的健康教育处方进行全面清理,切实整改存在的问题;科主任对所属科室人员加强教育和管理,杜绝类似损害人民群众利益事件再次发生,确保为老百姓提供安全的医疗服务。

      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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