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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职称评定包庇有偿补课者?教育局这样回应

时间:2019-01-21 10:30

来源: 华声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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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8年下期开学后,当时还未开展评职称的工作;2015级四班班主任贺老师即将本班家长举报数学老师审老师有偿补课向校领导反映。在2018年底教师职称评定工作中,株洲芦淞区何家坳小学无视中央及省市关于教师有偿补课“一票否决”的规定,与区教育局串通,将存在有偿补课行为很严重的审老师推荐并通过区教育局的评审。

株洲市的政策是: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以后按比例组织上报。区教育局与何家坳小学串通,公示当天就迫不及待地上报,意在躲闪监督,蒙混过关……

2018年12月4日公示当天,因对审老师的有偿补课异议纷纷,学校领导即对2015级4班抽查了19名学生,调查的结果是:有二名学生参加培优补课;二名学生知道收费;学校与区教育局串通,对审老师并未否决;理由是:学生是未成年人,所讲的不是证据,要家长讲了才可采信。

二天后,贺老师按学校领导通知去区教育局监审室反映情况,却遭到袁主任不理采不记录而且奚落:你反映审老师有偿补课,有证据吗?有收费收据吗……没证据就是诬告。

2018年12月18日上午,一位家长电话向袁主任反映:审老师有偿补课是事实。袁主任认为:不知谁讲的,没看见人。当天下午,有六位家长到袁主任办公室,证明审老师有偿补课是事实;袁主任认为:没有审老师开的收款收据,就没有证据证明审老师有偿补课……

当时我在现场,便对袁主任说道:举报者已提供线索,你们的职责是调查核实证据,说审老师没违规违纪; 有证据吗?不尽职责,就是吃冤枉!袁主任暴跳如雷,拍桌怒吼:诬告!滚 !如此霸道凶恶,家长、学生、教师、民众还敢举报和反映情况……

2018年12月28日,学生家长交来的一份书证,题为“证明”,内容是:“何家坳小学审娜老师在担任2015级四班数学老师期间,有偿补课是客观存在的事实,以下家长签字为证”接着是7位家长签名及电话号码,时间为2018年12月28日。

次日,该份书证交株洲市芦淞区教育局领导。

2018年1月3日,株洲市芦淞区教育局在网上公布回复称:“……暂时没有证据可以证明沈老师在培优补差中收了费,暂时不能认定沈老师有偿补课……”

《民诉法》第63条明确规定:“当事人的陈述、书证、证人证言等就是证据。”相关司法解释也规定:众所周知的事实及根据日常生活经验推出的另一事实, 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

株洲芦淞区教育局及其监审室是以权压法,以言代法将法定证据一概否认,将一己之言推翻六位家长的证人证言;七位家长的书证;是非颠倒,邪气成风,有偿补课泛滥成灾,有老师竟在黑板上写广告:公布补课收费标准;并要求学生抄写回家征求家长意见后报名交费; 家长反映太黑了; 到教育局举报; 则因无教师开的收费收据而认定为诬告而拍桌怒斥:诬告!滚!在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的关键时刻,株洲市芦淞区教育界的歪风邪气竟抱团结伙,狂妄猖獗,肆无忌惮,霸道横行……

2019年1月7日下午,按区纪委驻教育局纪检组长通知,我接受纪检组长等二位领导的调查询问。前段二小时多的时间为查询审老师有偿补课及监审室袁主任打击压制威胁举报人的情况……后来出示几页从网络下载的几篇文章,我在文章上签“此文系我所写”并签名后,领导发话道:你在网上发帖,致市委毛书记的公开信称“株洲黑恶霸道横行”;谁是黑 ? 谁是恶 ? 在何处霸道横行 ? 你讲一下……我回答道:老师拿了国家不菲的工资,又向补课学生每月收600至2000元;家长反映太黑了……到教育局反映,因无该老师出具的收费收据,被领导拍桌怒斥:诬告!滚!就是恶;是穷凶极恶;老师有偿补课却认定为没收费,是以言代法,否定证据,包庇纵容,是非颠倒,影响极坏,祸害民众; 就是黑恶霸道横行……

领导出示中央政法委文件,念了相关条文后道:你认为的黑恶与中央政法委的文件不相同,你作何说明。我答道:我写帖文时,没看该文件,现在认同中央的提法,以后改进;但二位调查询问似已转变了方向、性质和目的;我将无可奉告……

我问:有偿补课的审老师,现在是否能认定而一票否决?

领导答:这由教育局决定。

我又问:已有六位家长的证人证言;七位家长的书证,已有十几票了,理应否决,审老师下了,应依次递补!

领导答:不能。

路上, 我百思不解:株洲芦淞区教育局竟无视国法, 坚持包庇有偿补课者骗职称; 难道党的纪律处分条例都是虚设的 ?

 

一审:谢龙彪,二审:刘乐,三审: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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