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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政府回复“邵阳国土局一地两证乱象”

时间:2018-03-30 22:26

来源: 华声在线

浏览量:4050

”邵阳国土资源局一地两证”乱象,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正义不受侵犯再次投诉书

投诉人:工贸合营邵阳出口锑品厂(原泉塘化工厂)全体股东

被投诉人:邵阳市人民政府、邵阳市经济开发区昭阳片区、邵阳市火车站乡人民政府、邵阳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

投诉理由和事实:

一、企业土地及资产、证照来由合法:

1、我厂于1983年以当地36位村民为主体投资入股筹建,合股人共计108人,坐落在本村昆山(原村办废墟的老红砖厂),当时命名为泉塘化工厂,并通过工商登记注册,该场地在村委的支持下,由我企业以2000元/年租用,后于1986年因企业发展需要,经与村方协商,同意我企业占用的所有场地26.6亩全部以18300元买断,作为企业长期使用,土地购买款分别在1991年前全部支付到村方,包括原有三年租金6000元,我方共计支付村方款额为24300元整。1985年10月28日我厂与中国出口商品基地建设总公司,湖南分公司签订了《工贸合营协议》中的化工企业更名为《工贸合营邵阳市出口锑品厂》。

2、1983年我们为节约资金,自力更生,组织股东成员108人投入劳力在该场地制作红砖坯,自已烧红砖,打土方整场地,修建厂房,1984年即购买生产设备设施并全部安装、正式投入生产经营。

3、1986年国务院土地管理法启动实施,各级政府成立国土资源管理局,我厂于1991年5月24日由当时的效区国土管理局颁发了集体土地使用证,<市效建(91)字第0095号>(长期),现存档于市国土资源局信息中心档案室,资料完整无缺。

二、相关部门不作为、乱作为

1、1991年12月23日,邵阳市双清区火车站乡原企业公司瞒着村委及36名股东。非法与邵阳资江化肥厂(个体户老板,名叫伍斌华,后挂靠在邵阳市科技局)签订了《房产、地产让售合同》,把本将属于我们的产权权属以44万余的最低价出售给他人,这是一种严重的侵权行为。1991年8月20日,原火车站乡企业公司领导协助邵阳市资江化肥厂又在原邵阳市郊区国土局,在没有任何法律变更手续情况下,将集体土地改变为国有土地,并为其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效国有(91)字第00113号>在现市国土资源局查阅无任何档案资料。因此,而造成了”一地两证”这一结局。

2、泉塘化工厂在1991年后因受各种因素及大气候所至,导致企业停摆,直至到2013年原邵阳市宝庆工业园(现在的邵阳经济开发区)需要征收我厂房场地作为统一开发使用,此时我们才发现”一女二郎,一地有两证”,真是天下邵阳一大奇葩。据了解所知,给我们在1991年5月24日颁发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证的同年8月20日(时间不到三个月,又给其资江化肥厂个体家族企业,无工商登记注册,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即无合法程序、更无任何档案资料可查),因此我们便开始走上维权之路,孰料,邵阳相关部门的个别领导早有预谋,在我们四年多艰辛的维权路上档道拦路,致使我们维权导致艰难局面。为此,今天再次前来向中央及省巡视组(百姓心目中的青天大人)投诉。理由是:我们企业证照齐全,手续完善,有据可查,合理合法,为何又不知不觉地被别人侵占了,我们在维权过程中于2017年8月17日投诉至湖南日报社华声在线邵阳记者站,即得到2017年9月28日市人民政府的复函,复函中全文系隐瞒事实真象,虚假捏造,无稽之谈。

3、国土部门乱作为,即然在1991年5月24日给我方颁发了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与此同年8月20日又给号称的资江化肥厂颁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而该号称企业一是个人家族企业;二是当时并未登记注册,没有任何执照,按照国家土地管理法规定,又为何能颁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由集体土地变更为国有土地审核依据在哪里,无任何依据可查,这显然是违规违纪,其中另有隐情......,因执能部门的乱作为而造成的”一地两证”,造成这样矛盾结局,又严重侵害了我方的合法权益,逼迫我方上访而带来不稳定因素。

4、邵阳火车站乡人民政府的前任个别领导胆大妄为,对我方企业实施秘谋的盗卖手段,盗卖给资江化肥厂因未收到盗卖款额,然后又通过民事诉讼,当时我们股东无任何人知情,已严重违法乱纪,侵害我受害人合法权益,铁的事实面前,应该知错就改,还我权益归属。

5、2017年6月22日,我们投诉至市政府刘事青市长投诉书交市信访代转,市局立即转交双清区,双清区又转火车站乡,要求乡政府予以回复,谁知乡政府在2017年8月30日出具一个送达回证,经手人罗*军、陈*,在回证凭据签有送达至我股东代表岳*国的家中,拒签,这完全虚构,欺上瞒下的不作为乱作为现象。

6、市经开区组织相关站部门对”一地两证”的认定,市政府在复函中称经开区某某同志多次实地调查并多次召开协调会,为何没有我们人员参加,仅一次认证会,可在会上为何没有我们发言摆事实道理的余地,即在认证会上由某领导同志的亲戚,系当时市国土地籍科副科长,当众表态认定资江化肥厂证合法有效(其中秘谋隐情我们在此不述,可用实名进行举报),显然是颠倒国白,权大于法,违背事实真象。

7、我们投诉人送达至经开区的维权资料数次,一目了然可以看出,从未作出过任何答复。我们曾在2017年8月17日出具书面信访复查申请书,均无任何回音。(因我们的维权损害了个别别有用心的领导,即从中实施报复),事实充分证明经开区不作为的行为的个别拦路虎所为。

8、市政府对我们投诉的复函捏造虚构事实,据我们向市政府督查办了解,并咨询其办公室为什么该复函这么样违背事实真象,虚构从何而来,得到答复说,因为他们办公室人手太少,此材料全部由经开区、市国土局及火车站乡相关人员所提供,他们没有时间更没有出面调查,为此,这种如此真假不分,颠倒黑白而经不起事实推理的虚假的复函。

综上所述,我们以此投诉书向上级领导中央省巡视组”青天大人”作出简要汇报,恳求您们揭穿邵阳这”一地两制”黑幕阴谋,从严打击,视党性原则和法律底线而不顾的不法犯罪行为,涉及此事某些人要么不作为,要么利用手中职权为他人谋取不正当权益,他们行为严重影响了当地经济的健康发展,我们全体股东多次投诉至今未得到解决,某些人情节性别严重,他们目无法纪,极其贪婪,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给当地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行为极其严重,要对相关人应追究责任。

前面三次投诉链接如下:

投诉主题03:邵阳市国土资源局“一地两证”难解之谜来自何方?2017/12/29 20:24

https://ts.voc.com.cn/question/view/579943.html

投诉主题02:关于邵阳国土局一地颁两证投诉复函的再次投诉2017/11/04 22:52

链接地址02:https://ts.voc.com.cn/question/view/557590.html

原投诉主题01:邵阳国土部门乱作为 “一地两证”集体土地成为国有土地

链接地址01:https://ts.voc.com.cn/question/view/540043.html

邵阳市国土资源局“一地两证”难解之谜来自何方?2017/09/12 23:17

为中国新经济,新时代形式下扫除黑恶势力,使邵阳市经济发展能更好良性循环发展推进,让公平和正义温暖民心,乃是民心所向,恳求您们以公平、公正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治国,作出公断,让我们合法权益得到合法保护,展现党的英明伟大,恳求在盼!

在媒体及上级部门的互相监督下,我们始终相信党的建设越来越好 中国加油!

投诉人:工贸合营邵阳市出口锑品厂

(泉塘化工厂)全体股东

联系电话: 岳顺良18175930505, 岳有新13874208308身份证号:430522195111278071

股东36位代表签字:

2018年3月30日

 

一审:谢龙彪,二审:刘乐,三审: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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