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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关心涟源弱势投资人的身家命运

投诉时间:2019-10-16

事发地区:湖南省,娄底市,

涉及单位:

请求关心涟源弱势投资人的身家命运的实名举报 我们是涟水明珠一期工程项目部分实际投资人。打扰您了,请您在百忙之中抽10分钟看下举报事实:

一、该项目2011年7月7日被刘*希等3人(刘*希出资768万,梁某出资5000万,谭某出资2300万)以8068万收购涟源市建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含土地183亩,11万千伏变电站1处,铁路专线1处)股权后,刘*希为达到独自掌控项目,以固定月息6分、一年返本息给其他两位股东。采取先项目分栋产权转让,收取各栋号项目转让费1.57亿元(一期工程),再将项目全部土地抵押到浦发中山分行和珠海贷款1.18772亿元,最后又将各栋号全额垫资承建的商品房5.53万m'以房抵债1.19亿元(偿还刘*希、曾*彦夫妇所欠社会集资),至2014年6月底止,合计收款3.95亿元,除0.36亿元用于项目报建配套工程外,其余3.59亿元被建乐股东抽逃。严重违反《公司法》第三十五条:“公司经营期间,股东不得抽走出资。”的规定,项目资金链断裂,致使项目停工已6年,无资金复工。

二、项目一期工程规划建筑面积34.2万m,占地面积116亩,总投资7.18亿元,已建商品房25.1万m',各栋号合计全额垫资4.56亿元(含应付欠付工程款0.79亿元,项目栋号转让款1.57亿元),一期工程全部完成资金缺口3.41亿元。 若不将刘*希抽逃的 3.59 亿元项目资金追回,项目绝无复工可能。所谓将二、三期C,D地块43亩土地市场评估价60万元/亩,计2580万元,说成向湘江电力建筑集团支付20%资金占用费每年,全额垫资建成20万m,容积率7.0(规划3.49),可产生1.47亿元收益,有点画饼充饥.因D地块(二期)商品房成本已达3000元/m,最终可能连43亩土地2580万会血本无归(被20%年资金使用费吞掉)。正常房地产收益平均在8-10%每年,当资金占用费为8-15%时,企业无利润,即使有点利润也是杨、肖等3个栋号的,根本不可能用到一期工程上,也是3-5年后的事,与近3.41亿元资金缺口比 杯水车薪。

三、项目现状:已建商品房25.1万m'中7.9万m'(因土地置换抵押在银行),另5.53万m'被刘*希、曾*彦以房抵债(含一房多卖及空气房抵债 2.35万m')和各栋号自抵(以房抵债)自售14.42万平方,合计27.84万平方,较建成商品房多抵2.74万平方,即未建房已以房抵债了。不知内情领导与民众认为楼盘只是无后续资金复工,总以为已建房屋是刘*希、曾*彦夫妇的,是可抵可售的,事实是项目全部已抵已售,曾、刘夫妇仅仅是先垫资768万元并在不到二年却从项目卷走资金3.41亿元,曾、刘夫妇还有啥资金可言?若再不查清被卷走的3.41 亿元并依法追回,领导与民众会永远被欺骗下去,项目永无宁日。

四、鉴于上述事实,我们投资人强烈请求政府及执法机关: 1,依法立案侦查被刘,曾夫妇抽逃资金3.41 亿元, 以用于一期工程后续工程建设。 若拖延,则有证据被毁的可能,会加大侦查难度. 2、对刘、曾夫妇民间债务进行一次性彻底排查,查清以房抵债情况及一房多卖与其民间还有多少债务。 3,刘、曾夫妇除上述3.41 亿元债务外,另欠珠海鸿帆公司 0.8亿元个人债务(娄底中院已判生效)。刘、曾掌控的建乐公司开发的涟水明珠一期工程必须像福盛公司开发的日月新城一样与建乐脱钩后,由各栋号再重组公司(清盘后)进行再投资开发,否则无人再敢投分文,因为每投一毛钱均是帮建乐公司投资。 4、曾*彦以空气房抵债(未商品房预售许可仅建到二层已抵债至 16 层)43万/套与为套取项目现金10万/套(135.64m/套,均有证据)了出售,到底多少套必须查清。 5、一铺多卖,先抵给私人(有证据)再抵到银行,到底有多少套。 6、曾*彦暂未抵而正拟抵的有多少套? 综上所述,建乐严重资不抵债和违法经营是事实,只有先清算破产再重组,楼盘与栋号才有希望,不能再拖,越拖危险越大,社会越不稳定。 再次举报前来,敬请省党报和相关领导重视,尽早落实为盼。

举报人:阳*、陈*田、谭*霞、 谭*霞、陈*生、刘*举等

2019年10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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