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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购房资格问题

投诉时间:2018-11-12

事发地区:湖南省,长沙市,

涉及单位:住建委

从2015年起购买社保至今,2015年-2017年8月都是属于正常应缴,2017年9月断交一个月,2017年10月-2018年4月,由于单元原因造成我的社保没有正常扣款,社保局显示的是补收(正常)的字样,2018年5月-8月才开始是正常缴纳,9月换单位社保局又显示的社保是补收(正常),10月才开始正常。正因为这种情况导致长沙购房资格没有审核通过,我想请问的是,为什么单位的原因要由我们来承担,导致失去购房资格,为什么住建委审核不能根据实际情况来审,你们打击炒房团,可是为什么我们这种普通老百姓辛辛苦苦存够一套首付钱,到最后来购房资格都没有,房票可否能够人性化。为什么公示文件上写明可以从2015年9月1日起开始计算,而到现场咨询的时候,又反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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