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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阳县人民法院司法程序腐败

投诉时间:2018-03-21

事发地区: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

涉及单位:桂阳法院

申 请 书

尊敬的各级领导!

您好!请你管管桂阳县人民法院司法程序腐败、失职渎职,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的刘*武庭长。

我叫谢秀良,是舂陵江镇十字乡定心村人,系谢秀军姐姐。

2017年12月5日,桂阳法院刘*武受理了谢秀军冤案,检察院、公安局不能自查自纠,将该冤案公诉到桂阳法院。

2017年12月15日下午近下班时间(星期五)告知律师12月19日开庭,律师于12月18日(星期一)上午10时许,将我方出庭证人资料提交给桂阳法院,当日下午19时许我方出庭证人受到谢*忠家人威胁,如此隐密资料仅仅几个小时被泄露,桂阳法院刘*武难辞其咎。

桂阳法院再次通知开庭于2018年1月31日(下大雪,零下3度)经桂阳法院刘*武审理了该“案”。该“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桂阳法院到了公诉法定期限(2018年3月5日到期)迟迟不做结论,也不给予取保,侵害了谢秀军合法切身利益;之后,桂阳法院申请的延迟三个月审理期限,既没通知当事人谢秀军及委托律师,也未向上一级法院申请批准,暗箱操作,已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第一款“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之规定,已触犯我国法律。

桂阳法院接收我弟弟谢秀军故意伤害(轻伤二级)一“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久拖不决,既不给予取保候审,也不下达判决,严重违反了法律给予谢秀军的权力,侵害了谢秀军切身合法利益。

谢秀军故意伤害轻伤一案是由原告谢*忠诬告、陷害,企图敲诈勒索变造的一起冤假错案。大量事实和证据表明,谢*忠的伤与谢秀军没有关联。谢*忠的伤来源到底是谢*忠10月13日车祸造成,还是谢*忠其它原因造成,这唯一给谢秀军定罪的证据法院不能确认,就臆想是谢秀军所致,明显违背事实真象原则,与法律相悖。

现谢秀军无故被羁押近达一年时间,一个见义勇为优秀青年被陷害,饱受牢狱之苦,公理、正义何在?无权无势的老百姓,保持善良的心走正当程序上访、申诉到处碰壁无果。恳请领导给予主持公道,查清事实真相,还谢秀军清白,让谢秀军早日洗清冤屈,将谢秀军无罪释放,以肃法律公正、威严!!!

申请人:谢秀良

电话:15273525115

2018年3月19日

 

刚满20岁的受害人谢秀军是湖南省郴州龙霖经贸有限公司汽车驾驶员,他是父母眼中的乖儿子,是公司老总眼中的好员工。

2016年1月9日凌晨1时许,谢秀军等四名维汉青年在北湖公园勇救落水女子,被授予“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受到表彰,其事迹见诸报端。

谁也没想到,他就突遭横祸,被邻居谢*忠诬告陷害、敲诈勒索,在自己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桂阳县公安局于2017年4月12日被列为网上追逃对象。而经办此“案”的舂陵江派出所有关干警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违法办案。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人为持续升温发酵,将一起很普通的邻里纠纷,演绎成一桩故意伤害“轻伤”案。

谢秀军命运的落差无法让他的家人和亲友释怀。

让我们把时间返回到事发当日:

2016年10月17日下午谢秀军从所在单位回家休息,听见母亲说话声音嘶哑,经询问得知,前几天因为一点小事和隔壁邻居肖*姣吵了架。大概5点多钟谢秀军考虑到远亲不如近邻,为了息事宁人,拿着手机想去对方家里沟通一下,见面后尊称肖*姣为奶奶,没有想到对方出言不逊,双方由争执发展到肢体冲突,谢秀军和谢*强两人发生推搡,当时有几个人抱着谢秀军动弹不得,现场一度失控,有多人拉偏架。

冲突时间前后不到十分钟,当时谢秀军没有接触到谢*忠,之后谢秀军被谢*华和其母亲黎*凤劝回家,此时不到六点钟。应邀的几个朋友来到家后,和他们吃饭到晚上到11点多钟,而当时在现场拉过偏架的谢*华和谢*武先后在谢秀军家喝了酒,第三天,谢秀军就回单位上班了。

当晚谢丁忠家没有动静。

却不料,一个月后,飞来的横祸降落到谢秀军头上,谢*忠诬告谢秀军那天晚上把他打成了轻伤;又过了半年,谢秀军成了网上追逃对象。

2017年6月27日谢秀军被桂阳县公安局刑事拘留,7月11日被桂阳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2017年7月19日谢秀军委托律师取保,舂陵江派出所所长刘*军声称谢秀军会给社会造成危害,取保遭拒;一个优秀青年就此遭受牢狱之灾!

此案经桂阳县公安局补充侦查一个月后,于2017年10月23日再次起诉到桂阳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期至2017年11月22日到期,但该院不作出起诉或不起诉决定,而是作出延期15天的决定。

该案不符合延期15天的法定条件,也不具备不可抗力的特殊原因,已构成超期羁押。

2017年12月5日桂阳县人民检察院无视法律法规,该冤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起诉谢秀军至桂阳县人民法院,荒唐之极;桂阳县人民法院受理了该案。

2017年12月15日(星期五)桂阳县人民法院通知律师于2017年12月19日(星期二)开庭审理该案。为了让事实真象水落石出,谢秀军委托律师提交了证人出庭资料,该资料于2017年12月18日上午提交,而在下午19时许,证人就受到谢丁忠家人的威胁,证人如此隐密的资料被泄露,桂阳法院刘*武难辞其咎。

由于公诉方(桂阳县人民检察院)证人不能及时出庭,法院延期该案审理。直至2018年1月31日(下大雪,零下3度)在桂阳县派出所审理了此案。

庭审公诉证人谢*武如实陈述:没有看过派出所为其所做笔录。意思笔录是舂陵江派所诱导谢*武所做?派出所陈*、刘*军存在渎职、失职,徇私枉法,滥用职权行为,视法律如儿戏,玩弄权力于股掌之上,令农民老百姓汉颜!!公诉证人欧阳*文证明谢*忠车祸遭法院拒绝出庭,黄*玲说:谢*忠2016年10月18号未受伤是机械设备问题未能查清,而不是谢*忠原本就没有受伤?未能出庭质证,该案审理程序不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第一款:“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之规定,桂阳县人民法院应当在2018年3月5日前审结该案。

至今桂阳县人民法院还未有结果。桂阳县人民法院声称:该案证据有瑕疵,需要补充证据;(谎话自然难自圆其说)桂阳县人民检察院声称:该案公诉程序已完毕,不存在补充侦查,但补充证据和补充侦查作用是一样的;究竞法律威严何在?为何让没有罪的谢秀军,无故饱受铁窗之苦?

时至今日含冤入狱的谢秀军已被关押近一年时间。

轻伤二级刚好达立案标准而已,小小“案子”前前后后经历三年时间,实属浪费国家人力、财力、物力!!恳请有关部门管管这些违法乱纪的不法份子,当官不作为的庸官。

这么长时间以来,关于本案的唯一关键证据,即谢*忠的伤来源于车祸?还是自伤?还是谢秀军跟他儿子争吵,隔着空气将他打伤?舂陵江派出所陈*、刘*军,无凭无据就臆想、猜测是谢秀军打伤的谢*忠,实属荒谬之极。

受害人谢*军、家属及其亲友本着以事实真象为原则,呼吁社会广大群众、媒体和相关部门高度关注此冤案!同时强烈要求上级有关部门督促桂阳县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程序、法律规定审理该案,还原事实真象,让此冤案尽快得到纠正,让谢秀军早日沉冤昭雪!还谢秀军清白,将谢秀军无罪释放,还法律公正、威严!

报告人:谢秀良

电话:15273525115

2018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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