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重庆涪陵李渡政府拆迁不合法,2018还在按照2013年的标准赔偿

投诉时间:2018-02-11

事发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涉及单位:李渡政府,拆迁办

在涪陵李渡这个地界,2017年的商品房最低四千多一平米的价格下,农村集有制两层楼砖混结构房屋赔偿580元/㎡,人头安置费36450元/㎡,回购安置房1500元/㎡,一个人只能有30㎡,这样的赔偿合理吗?咨询政府负责拆迁工作的领导,告诉我们:你们那块地的项目是2013年的。所以就该按照2013年的标准赔偿,请问,这样的赔偿合法吗?而且,征地从未在大队公示栏处张贴过征地批文及赔偿方案,更别说复议了。在2003年就联合村领导及社长私自将我社全部社员的户口转成了非农业户口。

投诉反馈,及时掌握
未办理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我要回复
    我要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