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投诉郑州市港区交警大队

投诉时间:2017-11-20

事发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涉及单位:晋城市港区交警大队

我老公的车和一辆面包车发事故。由港区交警大队事故科处理。今天去处理先收停车费和拖车费六百。老公说如果不签字会出更多的停车费。这项国家早就取消的费用学过法律的我不认可。并且对方车辆明显存在超速。那个事故认定也是害怕人家收更多的费用才签的。再加上我们是外地的。我给人家打电话直接关机。投诉无门。

投诉反馈,及时掌握
处理中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我要回复
    我要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