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无门 谁夺走我的10平方拆迁补偿款?
投诉时间:2016-04-23
事发地区: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
涉及单位:黄土塘棚改项目指挥部
复查申请报告
尊敬的领导:您好!
由街道办事处转发《关于卞振湘反映的住房历史遗留问题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收悉。“意见书”批示“如不服处理意见”信访人可向政府书面提出复查申请。谢谢领导的重视、关怀。
2016年3月25日,区城管执法大队秉承办事处的举报,对我下达执法告知书;本人一家三代居住达35年之久,由于威迫,不合法的拆迁(详见关于历史遗留问题报告书)1981年企事业单位安置的老房子,执法大队却片面地裁定要《强制拆除》,置我一家于不顾死活。接着3月28日,黄土塘棚改指挥部工作人员上门协商(系2015.11-2016.3.28首次上门),从上午至晚上10点反复强调今天必须签好协议,否则回到原点(意指按违建强拆)80岁老人被吓无奈签字,但多项条款本人提出异议,均被工作人员一律拒绝。事后,本人调查询问得知:该协议缺乏公平、公正,并严重损害了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故向政府提出复查申请。
1.房屋征收,必须保证被征收人的原住房面积;没有增加面积,但决不能减少我一家现住房的面积。由城管大队测量我家现住房面积为88.12㎡,为何强按78.12㎡评估?少评估10㎡。按现市场房价,拆迁款无法给我2个男孩(30多岁)购买结婚用房,如果装修,还要负债。问题是本人是身残多病的低保户老人(470元/月),孩子打零工,我无养老金,但不能没有养老房,孩子没有五保一金,就没钱买房,更无能力负债。配合政府征地拆迁的民心民生工程,为解决30多岁的孩子结婚和80岁低保老人的养老住房而要负债累累;使老百姓生活愈发贫困且生活质量下降,不应是当局的初衷!
2.征收公布此地段评估价最低是7600/㎡,实际上绝大多数被征收户房屋补偿均高于7600/㎡。为何唯独我的住房评估价只有7460/㎡呢???
3.宣传标语中:“搬迁是你的奉献,回迁是你的享受!”回迁应该是搬迁户应有的享受权益。为何唯独我一家没有享受回迁指标的权益而要自己掏钱数万元购买回迁指标???我一家非常渴望享受回迁指标的权益。因为从我父辈始一家三代人在此居住50年以上。情深念念,故土难移呀!
4.应享受的各项奖励基本克扣(如成新、寻找房源、选择货币补偿奖励等)工作人员答复我说是过了期限不能享受那些奖励。这似乎不是我的错误,而是从开始工作人员都一直把我历史遗留问题的老房子列为违法建筑,很少上门沟通,或者协商时反复强调只给我家按45㎡的安置房补偿(一家四口人)。
鉴于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被克扣、刁难,为争取公平公正的对待,特向芙蓉区人民政府提出复查申请,望派专员核查处理,我一家人将感恩不尽!“群众利益至高无上,干部责任重于泰山!”如果,仍由拆迁部或办事处解决,还是外甥打灯笼-照旧。复查有何意义?我仍是受害者,拆迁仍保证不了原有生活质量,而变成贫困的负债户。 复查申请人:卞振湘 2016年4月4日
以下为街道办事处答复:
韭菜园街道和黄土塘棚改项目征收工作指挥部高度重视,本着惠民利民的原则,与来信人进行协商,来信人已与指挥部签订了征收补偿协议。来信人被征收房屋没有取得产权证,也没有取得相关建设手续,芙蓉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实勘为违法建筑。其申诉的住房历史问题街道办事处和黄土塘棚改项目征收工作指挥部无从核实,更非街道办事处和指挥部造成。指挥部本着以人为本,民生为本的原则,考虑其家庭实际情况,参照本项目类似房地产评估价格视同合法建筑予以补偿,来信人也自愿与黄土塘棚改项目征收工作指挥部签订了征收补偿协议。黄土塘棚改项目征收工作指挥部一直秉承依法征收、和谐征收,阳光征收。但对不合理要求坚决拒绝,以保公平。
【即作合法建筑补偿,为何强行克扣10²合法建筑?谁又拿走了我的10²补偿款?难道按征收人原面积补偿也是不合理要求吗?历年本人多次上交住房历史遗留问题报告于办事处均未作答复处理。如今一句无从核实将不作为推得一干二净,这样的基层办事原则让老百姓蒙冤痛心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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